诈骗公司制作大量“圆梦金卡”卡片,一方面招募业务员在吉林省长春市以拨打诈骗电话的方式向不特定人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传销团伙,冒充国家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群层层发展下线推广该项目。3月上半旬,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多名骨干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至7月,韩亮(另案处理)在经营吉林省宏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亮公司”)期间,伙同杨磊(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出资制作了“特惠宝”APP、“圆梦金卡”网站和大量“圆梦金卡”卡片。
一方面招募业务员在吉林省长春市,以拨打诈骗电话的方式向不特定被害人宣某的“圆梦金卡”国家项目;一方面联系传销团伙的负责人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冒充国家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群构建“厅、局、处、科”的四级组织架构,并承诺级别越高奖励越多、待遇越高,层层发展下线推广该项目。
该项目虚构疫情期间政府为刺激消费向社会大众发放购物补贴和现金福利的事实,谎称仅需支付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费用就可以免费领取一张“圆梦金卡”,扫描卡上的二维码下载“特惠宝”APP并注册激活,就可以享受总额10万元的现金提现和消费券额度,从而骗取被害人支付的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款。
截止案发,宏亮公司通过上述两种推广方式,共寄出“圆梦金卡”快递件19万余件,其中16余万件被签收,共计骗得471万余元。
2020年6月至7月,传销团队负责人付某某构建了“一厅”推广“圆梦金卡”项目,王某华(另案处理)任“一厅八局局长”职务。
同年6月25日左右,王某华为提高个人级别,组建“二厅”并担任“二厅厅长”,任命了田某凤、齐某艳、张某清、宋某思、罗某娜、李某(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陈某军等人分别担任“二厅副厅长”、“二厅办公室主任”、“二厅讲师”、“二厅统计”等厅级职务。
被告人张某清作为“二厅讲师”,负责在“二厅”相关微信群内推广快递到付款29元的“圆梦金卡”、整理四级架构干部和报单会员名单,后由韩亮、杨磊等人统一将卡快递给报单会员。
被告人陈某军作为“二厅办公室主任”,负责在“二厅”相关微信群内推广快递到付款29元的“圆梦金卡”、整理四级架构干部和报单会员名单,后由韩亮、杨磊等人统一将卡快递给报单会员。
经查证,被告人张木清、陈某军等人所在的“一厅八局”及“二厅”通过上述微信群推广的方式共寄出圆通快递29元到付件3275件,其中2623件被成功签收,骗得富阳籍被害人俞玉花等人共计76067元。
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清、陈某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
3月2日,富阳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清、陈某军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文章来源: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