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达科技或被认定传销:娃哈哈宗庆后需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9月4日 评论 1

  据三言财经报道,近期,河南微达共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宣称借壳香港上市公司源想集团,并开始在原有的销售机制上大卖原始股,第一批共2000万股原始股集资约4000万港币。

  据了解,微达公司以5G互联网为噱头,通过拉人头的机制发展了3万会员,总层级达到5级,其模式涉嫌非法传销。

  今年7月,微达公司又祭出上市发售原始股的大招,向新老会员集资4000万港币。现阶段,微达又在兜售第二期原始股期权。这种行为,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或非法集资。

  微达公司的工商资料中,法定代表人、大股东是瞿福学,他持有微达89%的股权。瞿福学2017年曾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40万元上缴国库。

  据知情人士透露,瞿福学现在名叫瞿铭一。今年初,微达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增加了李晓华,李晓华是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是靠章光101发家的前北京首富。而娃哈哈集团的创始人宗庆后,也被微达公司对外宣传,双方达成了“战略合作”,推出了健康饮品。

  根据律师意见,若微达公司被认定为传销,为其站台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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