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消费 396元 礼包,销售佣金15%;
SVIP:消费 1979 元礼包,销售佣金25% ,培训费10% ;
服务主管:VIP 会员一次性消费 8316 元礼包;VIP 或 SVIP 会员消费累积达到 8316元净值以上,销售佣金25% ,培训费10% ,服务费12%;
运营经理:培育 5 名服务主管,团队销售业绩达到 23 万销售净值 ,销售佣金25% ,培训费10% ,服务费12%,渠道分红5%,运营经理分红2%;
高级运营经理:培育 5 名直属运营经理,销售佣金25% ,培训费10% ,服务费12%,渠道分红5%,运营经理分红2%,高级运营经理分红2%;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中发现13种号称保健食品的产品含有化学药物成分,其中减肥产品居多,成为全国通缉的假冒保健食品,其中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2017年4月20日,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被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即: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新昌大道东路869号建设保健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擅自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2017年 7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曝光在互联网上监测到的6起药品虚假宣传广告和2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其存在含有不科学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严重危害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告显示:“开心人网上药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小可胶囊”的广告。广告中标识的产品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G20090116,证件持有人为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六个月以上,血糖健康恢复到30岁,糖尿病不复发”等内容。
此外丸荣集团株式会社曾状告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通过第三人深圳启德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300公斤龙顶保健品主要原料东革阿里提取物出口给原告(前身为丸荣贸易株式会社),货值1221600美元。启德堂委托其控股的德信中国有限公司将货物发给原告。原告收到货物后发现不是东革阿里提取物,而是人参提取物,遂与被告新昌保健品公司及启德堂交涉,要求退赔。
此次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也是通过第三方公司使用涉嫌传销的模式销售其公司产品,至于浙江新昌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何时被诉至法庭,我们拭目以待,时间总会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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