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鼎恒发物联,到百淘电子,瀚奇科技,奇美多,模式依旧改传销之嫌
基本案情
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蒙阴县公安局对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涉嫌以网络传销方式销售玉足液保健用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建立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网址:http://www.8d56sc.com/oa/main/klmain.aspx),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在该网站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通过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购买当事人3000元至99000元不等的玉足液产品,分别成为相应的银卡、金卡、钻卡、一级加盟商、二星加盟商、三星加盟商6个级别会员,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一代以下三代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1000人,会员之间形成15个层级,会员投资金额20050061元,支出12037980元,结余8012081元。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012081元、罚款2000000元,两项共计10012081元。
一、瀚奇科技优客:
条件:消费300元成为优客。
权益:
1、终身享受公司商城众多商品的优惠价。
2、你分享的优客他们在商城所有的消费5%提成。
二、瀚奇科技业务员:
条件:分享10位优客,可以参与公司产品挂卖获得收益。
权益:
1。以每盒60元出厂价进货25盒眼贴。(共计1500元)平台挂卖20盒。按照零售价每盒300元售出。获得收益6000元。除去180元税金+1500元进货成本,实际获利:4320元。
剩余5盒:
(1)其中3盒兑换消费积分,在商城消费。
(2)其中两盒作为平台及团队开拓市场。
2、售卖后,可再次进货,再次获利。
三、瀚奇科技业务经理
条件:分享20位优客,其中10名是业务员。团队累计100名业务员。
权益:
1、享受团队消费每盒5元分红
2、产生平级,消费每盒2元分红。
四、瀚奇科技销售总监
条件:分享20位优客,其中10位业务经理。团队累计50位业务经理。
权益:
1、享受团队消费每盒4元分红
2、产生平级,消费每盒1元分红。
而奇多美平台的奖金制度更像是现货交易模式
一、模式-会员制
二、产品-眼霜、面膜等
三、销售模式
第1步:399元购买会员资格,获得权利1:所有商品出厂价购买权,获得权利2:眼霜喷雾仪一个
第2步:投资5215元,其中3990元,用于购买10个价格为399元的眼霜(自用);以出厂价49元的价格进25个眼霜(其中15个以399元的价格挂在瀚奇科技平台(从瀚奇科技微信公众号进入的软件)上卖;另外10个以49元的价格,以一元兑换一分的形式进入奇美多商城兑换成美劵)。
第3步:利润的产生=销售额5985元(15个眼霜*399的价格)- 投资额5215元 - 纳税180元 =590元
第4步:限制条件
1、整过过程一轮为15天
2、循环六次可以申请提现本金退出
3、利润可每一轮提取
第5步:重复购买,可采取1+x模式,加大投资额(利润更高)
2005年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其行为依旧未改,而其宣传在欧洲上市,这个套路在中鼎物联的时候就在香港上过一次,而这次上市公布的人员就是当初的原班人马。
联合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再割韭菜
首先根据其提供的制度,层级明显涉嫌传销,而在其宣传交易中,挂牌商,借交易中心旗号进行宣传,而现货交易离不开实物的交割,而现货实物上架是有批次和数量的。可是在瀚奇的宣传中却出现了不限量。
而根据在现货交易当中,主要以货为主,货物最终是需要人来进行消化,当然结果也就是由这些人来进行接盘。同时更多的在于瀚奇公司贩卖发财模式的手段。
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交易所只是平台,挂牌商出事,受害人也无处说理。
文章来源:青松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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