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颜如玉”涉嫌虚假宣传被罚百万,赵丽颖、林志玲等众多明星代言的产品,你还敢喝吗…

2019年8月29日 评论 1
近日,有媒体报道网红微商“颜如玉”涉嫌虚假宣传,被浙江金华市场监管局顶格处罚,罚款百万,此事引发关注。

案件回顾

调查中发现,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有直属代理30多个。

主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有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

当事人章某还是广州公司股东合伙人,最高代理级别。其经营的颜如玉品牌果饮是微信朋友圈上卖得很火爆的一款产品。

为了推销该品牌系列产品,当事人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

截至目前为止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大半年的调查,已经掌握大量证据,并将对其进行虚假宣传的顶格处罚,罚款100万元。

只是普通产品

宣传册上写有产品服用后三天入眠,14天脱发缓解,两个月斑点淡化,6个月改善骨质疏松,该宣传内容有严重夸大功效。

明明是一款标有SC字样的普通食品,居然标榜着有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消除痘痘”、 “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等等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颜如玉”经销商朋友圈的产品宣传图)

从该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颜如玉”的功效的宣传有很大的夸大成分。光一个“蓝莓果饮口服液”就宣传出了近30种神奇功效

在“颜如玉”最新推出的一款美白类产品的宣传中,也是存在很多违反广告法的现象,以及涉及各种广告的违禁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在该次行动中,稽查人员表示这些宣传语都是不符合宣传规定的,“颜如玉口服液”其实就是普通食品

有组织、有策划的营销活动

执法人员通过深入调查还发现,其产品营销活动是有组织、有策划的统一行动。

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APP、在线视频等媒介将制作精美的各类涉及虚假宣传的图片、文案和视频等素材资料分享给各级代理商。

并不定期组织营销培训,分享涉及如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推销案例和销售技术

另经查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隐瞒重要事实对抗调查,先后以各种理由,故意不提供颜如玉APP帐号,阻碍执法办案。

当事人为推销产品,在无事实依据、未审核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对颜如玉系列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虚构自身产品竞争优势,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法。

法条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大队办案人员汤晓凯表示,“我们还是要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甄别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保健品是有蓝帽子的。”

官方回应 个体行为不能代表公司

8月23日凌晨,颜如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被处罚的主体为“金华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非颜如玉公司。

同时,涉事公司系个体行为,并不能代表颜如玉公司,其违规并不等同于颜如玉公司违规。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颜如玉”官方表示:该宣传册的使用是个别经销商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整体。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可以在下方留言告诉小编哦~

部分素材来源:澎湃新闻、西安商网等

文章来源: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特此鸣谢!

【揭秘】如何才能让被传销洗脑的亲人迷途知返?

【头条】半年骗取资金2.9亿元,58名传销“老总”在南宁获刑

【警惕】“富享链”虚拟货币崩盘!河南警方已介入调查

【打传】百转千回堪比大片 杭州警方通报一场与传销组织的激战

继续阅读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