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价监竞争工作点多面广,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事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监管促发展,应变局开新局,守好价格底线,维护公平竞争,实现多项“零的突破”和“质的提升”。
要维护经济平稳,更要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
以巩固“保健”市场整治“百日行动”成果为契机,总局严查违法违规直销、涉嫌买卖直销牌照、隐性开展直销经营3类案件,加强直销监管执法。开展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指导各地优化智慧监管模式,对直销监管所遇模糊问题明确政策答复与执法口径,举办直销企业诚信守法创新发展大讲堂,引领直销业健康有序发展。
总局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突出线上线下两个重点,部署各地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先后开展传销重点城市、网络传销重点地区等专项整治,与七省八市政府签订《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责任书》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打网络传销和异地聚集式传销,落实监测查处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持续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举办打击传销普法大讲堂,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让抵制传销观念入脑入心。
十年如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传销及违法直销案件4.2万件,规直打传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定器”。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997的价格法应市场经济需求而生,在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向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全球经贸格局加速调整重塑,迫切需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公平竞争环境。此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已“运转”十几年,一些法律条款明显滞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监管执法需要。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价监竞争领域法治建设,机构改革之后,相关法律文件法规政策制修订工作驶入“快车道”。
针对网络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焦点,总局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在2017年全面修订,2019年修改完善,增加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正当竞争的规制等条款。2020年发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1年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推动地方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条例,为市场主体划出行为底线,为资本设置“红绿灯”。
2020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工作,出台《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收费监管规则,大幅删减滞后和不符合实际的条款,补充完善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着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夯实价格监管执法的法治根基。
十年如鉴,价监竞争领域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价格问题关乎国计民生,联结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主体总量从2013年6100万户增长到今年6月底的1.61亿户,成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稳定就业的中坚力量,而规范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保住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政策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在维护市场秩序、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他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我国连续多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机构改革以来,总局把治理涉企收费作为硬任务,围绕落实疫情期间惠企降费政策,集全系统之力开展涉企收费全覆盖交叉检查,推进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等领域专项检查,对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保证金等开展核查,积极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涉企收费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推动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五个领域,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对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强制捆绑销售、乱检查、乱罚款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十年如鉴,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累计退还多收企业的费用超过100亿元,打通降费惠企“最后一公里”。
作为经济“晴雨表”,价格的起落牵动人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市场价格秩序,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强调要做好大宗商品、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多次专题研究部署。
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挑战前所未有。面对雪片般飞来的防疫用品价格投诉,市场监管总局相继查处哄抬“天价”口罩价格案、哄抬熔喷布价格违法案,联合六部门组织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严打价格违法,及时刹住“涨价风”。
总局从服务宏观经济大局出发,积极应对能源、原材料等价格大幅上涨,组织各地打出大宗商品价格监管“组合拳”,相继查办哄抬钾肥价格案、炒作汽车芯片价格案、粮食市场压级压价案、哄抬煤炭价格案,同时运用行政指导、提醒告诫、调研督导等多种监管手段,明确法律红线。
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总局组织开展40个重点城市防疫用品、农副产品等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化肥农药等重点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监管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总局保障防汛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强化高端白酒市场价格监管,开展高价月饼专项检查、不合理医疗价格检查、殡葬价格秩序、纯电动车收取尾气检测费用等专项治理。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资本无序扩张问题,总局加强线上价格监管执法,查处三家电商平台不正当价格案,查处5家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案,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首次同时依据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顶格处罚,主动释放监管信号、引导社会预期。
十年如鉴,市场监管人坚决守好价格底线,严打价格违法行为,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中积极稳经济、稳预期、稳信心。
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将逐步从畅通市场准入、激发创业活力,转变为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也跃升到新的战略高度。
落实首要建章立制。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组建由总局牵头,17个部门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跃升到新的战略高度。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落实检查报告抓好整改,高质量推进竞争监管执法。全国28个省份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全国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规模从2012年11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超4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与此同时,新业态、新模式下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翻新,亟须发挥反不正当竞争的基础作用,及时制止和规范。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副处长邢帧云清楚记得,2012年网上虚假宣传案件都难得一见,如今江苏既公布“刷单炒信”、利用网络技术不正当竞争等新型案例,又发布规制新型违法行为指导意见,以此应对数字经济下反不正当竞争新挑战。
江苏不是个例。总局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连续四年组织各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严查“保健”、防疫物资、生活消费、互联网、医药购销、要素市场、医美、“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福建、上海三地同时查处瑞幸咖啡涉嫌虚假交易案,首次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办唯品会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二选一”行为案。举办反不正当竞争论坛活动,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影响力十大事件及重点领域典型案例。通过一系列努力,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
统筹好强监管和促发展的关系,总局组织各地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首批20个城市入选。各地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浙江率先制定地方标准,天津、河北、上海、吉林、辽宁、江苏、广东等地印发工作指引。
十年如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3.6万件,各地在不同层面建立和培树了5455个示范基地、维权联系点、示范企业,推动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创新发展的“硬动力”。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回望十年,市场监管人过险滩、闯难关,从容应对价监竞争新挑战。在新的赶考路上,价监竞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奋力开创价监竞争各项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护航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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