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如何打击成为重大挑战,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连续播出三期节目,围绕反诈这个话题,深度挖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那些事。
今天转载第二期节目,揭秘电诈背后的利益链条,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和源头治理。
在诈骗过程中,电诈犯罪嫌疑人与单身青年恋爱,拉股民炒股,非常有针对性地下套,完成犯罪,而且得手率很高。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做到的呢?
在江苏扬州,李某的“镇长”朋友从网上对他说要找领导办事急需一笔钱,于是李某通过银行ATM机向其打款15万。后李某向这个镇长朋友电话核实,发现没有这个情况,于是打电话报警。
警方发现,两个月内当地已经发生了近三十起类似的案件,涉案金额近两百万元。而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屡屡得手,是因为他们对这些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十分了解,不仅是个人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连工作单位和具体的工作时间都了如指掌。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有人在境外网站上发布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而且内容十分详细,其中涉及到村支书、基层领导信息,民警随即伪装成买家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约定好交易内容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向民警提供了一个用于收款的账号。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王某的主要活动轨迹都在广州白云区某一小区里面,民警立刻赶赴广州,并锁定了王某的落脚点。在现场,民警一共发现五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了犯罪嫌疑人用于保存公民个人信息的U盘。其中一名嫌疑人最终交代了,他们将涉案所使用的聊天工具以及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都分别存储在各自使用的某加密U盘上。在加密U盘中,警方共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两千多万条。
犯罪嫌疑人郑某:WD就是网贷,GM就是股民,WG是网购,网购信息它包含收件人名字、地址、电话。
在犯罪嫌疑人的U盘中,各种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十分详细,并且根据不同的分类,都被他们明码标价。政府工作人员信息、股民信息、网贷信息、网购信息等等,其中价格售价最贵的是股民信息,售价为5元一条。股民信息的信息类别包括股民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开户时间、交易金额以及交易时间等。
除了公民个人信息,各种社交网站和软件的实名制账号,也被犯罪嫌疑人用来实施诈骗,安徽省马鞍山市警方在办案中就发现了一个专门从事此类账号交易的平台。2021年4月26日,楚江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的报警,称其被诈骗25万余元,经初期侦查发现,被骗人霍女士是在某款匿名交流软件上,与一名自称王某的男子恋爱。霍女士使用的是一款在年轻人中比较流行的匿名聊天室软件,但是警方侦查发现,这个名叫王某的人账号登陆地点在境外,而注册用户却是身在山东的贺某。
贺某到案后交代了其注册,并且出售社交软件账号的犯罪事实,同时在贺某的手机当中发现了专门用于买卖账号的软件:“赚钱呗”。这款名为“赚钱呗”的软件,在很多手机应用平台上都有发布,为什么一款买卖个人信息的软件,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正规的应用平台上呢?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款APP表明上是一款购物软件,它在“变脸”之前显示的是购买食品、男装、女装、内衣和母婴用品等,但是如果它“变脸”了之后,上面显示的就是进行买卖账号的界面。“变脸”的时间设置为晚上九点钟到第二天早上八点钟,这期间如果做过一次买卖账号之后,软件就永久停留在这个界面了,如果没有进行过账号买卖,在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之后,就会变回正常的购物界面。
锁定证据后,警方立刻对“赚钱呗”的开发者展开调查。经查,“赚钱呗”公司的老板是技术员陈某和其妻子肖某,他们在创建APP时开发了两套代码,一套是正常的,另一套就是含有非法买卖账号内容的。
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共梳理出 “赚钱了”,“帮多多”等涉及买卖账号的手机软件18个,涉及4家买卖网络账号的软件运营公司,黑灰产平台注册用户超过100万人,号商1700余人。
在多起类似案件中,警方发现,一些技术开发人员在非法利益驱使下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这些犯罪嫌疑人非法收集、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搭建技术平台,为下一步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提供先期的信息、技术、硬件储备。
2021年,公安部刑侦局梳理出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域名解析等非法网络服务的犯罪团伙线索211条,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涉及诈骗案件1065起。据统计,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9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余名。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其中第六章专门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2021年9月1日,《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有法可依,为各行业数据安全提供监管依据。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具体规定了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这三部法律在2021年的实施,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电诈利益链条的中游,就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办法将目标引入圈套的人,屏幕的另一头究竟是谁,他们为什么会走上非法犯罪的道路,又怎么从源头治理,防止更多的人走向歧途呢?其实,除了一些诈骗分子是抱着发大财的美梦在境外实施诈骗,还有很多人本身也是被骗过去的。
云南 李某:反正横竖都是死,只能搏一搏了尽量跑了,反正在那边也是不做事、不干活,就会挨打。
说出这番话的李某,原本在深圳的一家工厂里打工,然而朋友的一句话,让他产生了“海外淘金”的念头。按照朋友的说法,境外的工作不仅事儿少,关键是薪资待遇高,而且境外工厂还报销路费,这下李某彻底心动了,然而当他抵达境外后,等待他的并不是待遇优厚的工作。
一开始说的是住豪宅,去那边发现是20多个人的大通铺,基本上来说是没有工资的,因为他们上班所赚到的钱,全部都是属于公司的,他们已经是被强迫进行一个劳动了。就这样,李某成了偷渡到国外的黑工,并且被带进了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的窝点,成为了其中的一名话务员。话务员是最底层的,就是通过拨打电话或者是利用发短信信息进行诈骗犯罪。
而像李某这样的遭遇,在当地并不是个案。多数人是第一次出境,他们本以为那边都是天堂,满地的是钱,但是去了以后发现那边是地狱 。在电诈利益链条中,这些人就是实施诈骗的主体,有自愿的,也有被迫加入诈骗窝点的,针对不同情况,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021年6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处,特别是解决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为此,这份《意见》专门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参与了诈骗,虽然数额难以查证,但是,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构成诈骗罪里面的“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两个条件,一个是“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另一个是“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
在法律方面,除了惩罚的一面,我们也给能够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适当的奖励和优惠,这样能够发挥法律奖惩两方面的功能,也能够使在国外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回来接受国家法律的审理。
2021年,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实行涉诈重点地区约谈警示和挂牌整治制度,集中约谈20个重点地区党政主要领导,部署各地科学有序做好劝返境外涉诈人员工作,累计教育劝返21万人。
阻拦与劝返仅仅是国门前的最后一步,如何治标又治本,从源头进行治理,解决就业问题,不失为良策。
公安部刑侦局四处处长 肖维:
像福建有些地区,跟一些有需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的职业培训,让他们学有所成,能有一个好的就业渠道,把这些人员进一步吸附在当地,有好的致富途径,减少人员流出的一种趋势。
在电诈利益链条里,上游提供信息,中游负责诈骗,那么,下游是干什么的呢?其实就是,转赃取现。警方在办案中发现,不仅很多实施诈骗的人员在国外,他们得手后,也会将诈骗所得的钱款,通过各种方式在短时间内转移至境外,增加警方追回赃款的难度,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2021年3月4日,福建省南平市建瓯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一居民楼内有人打架斗殴。民警到达现场以后,出租房的租户拒不承认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但房间内又十分地凌乱,有明显地打斗痕迹。民警调取了小区的公共场所视频,发现事发之前,确有几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进入这栋居民楼,但租户为什么又极力否认呢?
从两方面排查很快得出结果。涉事的房屋是一个专门为赌博网站、诈骗集团提供“上下分”的跑分窝点。冲进窝点的这伙男子,全都有涉及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记录。
所谓跑分,就是将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所得的钱财通过层层转账等方式洗白的过程。警方调查发现,出租屋内这伙人,在线上搭建“跑分”平台,为上游赌博、诈骗集团取款转账;在线下,他们则用金钱利诱,招募大量的持卡人员用于“人肉跑分”。“人肉跑分”,是指犯罪团伙进行跑分操作时,会要求卡主在场,防止“黑钱”入卡后,卡主通过挂失等手段盗窃卡内的“黑钱”。
当时冲进窝点的那群男子实际上就是“人肉跑分”团伙。他们先是让团伙中的一个成员假装顺从进入跑分工作室进行工作,一旦跑分工作室有“黑钱”进入的时候,先期进入的这个团伙成员就会将房门打开,在门外等候的这些人肉跑分团伙成员就会冲进房内,将商家打来的黑钱,“黑吃黑”把这些银行卡抢走。
随后,警方将这两个团伙的成员全部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持有大量的银行卡,这些卡又从何而来呢?2021年底,湖南警方就打掉了一个专门从事收购贩卖银行卡,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团伙。
犯罪嫌疑人将这些银行卡收购到手之后,把受害人的钱转入这些银行卡,再通过一系列的洗钱操作后,把钱转入他们的账户。他们洗钱的速度非常快,比如打进去一百万,基本上在5到10分钟左右就可以分为很多级,几十笔转下去。
为了不让收款账户暴露自己的身份,犯罪嫌疑人高价收购银行卡和配套的电话卡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卖卡也是分为卡贩、卡商、卡农等几级的,卡农是最底层出售自己本人银行卡的人。一般卡商是从卡农手上收银行卡,再卖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卖一套卡,一般平均到卡农手上是2000块钱左右,中间有好几道卡商,多道转手以后,每个人赚一两千,所以一套银行卡能够卖到七八千块钱。
卡贩跟卡商没有任何的交集,卡商跟最后的诈骗团伙也没有见过面,说到底都是为诈骗做服务,但是各个环节之间都不见面,所以说这也是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的难度之一。
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一名卡商,他怂恿身边的年轻人、曾经的同学为他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为了掩人耳目,他还多次组织人到江西萍乡办卡。在这起案件中共抓获涉嫌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70余人,涉案金额3400余万元。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年轻人为了蝇头小利,就成为了一名卡农,却没想到自己已经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当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0年10月,公安部会同人民银行、工信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断卡”行动,摧网络、打团伙、断通道、侦查打击、行业治理和重点整治同步推进。2021年共清理高危电话卡7636万张、行业卡1931万张,累计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2万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4万名。打蛇打七寸,反诈断其根。“断卡”行动就是要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公安部刑侦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处长张硕: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最终的目的,也就是来非法获取大量的资金,所以说资金环节是非常重要,洗钱通道的变化速度非常快。目前来看银行账户和三方支付仍然是主要的洗钱通道,但是其他的一些新兴的产业新业态也不断的出现,给公安机关的打击甄别处理提高了难度。
公安部刑侦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处处长张军 :
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工信部密切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手法新变化,会毫不动摇的保持严打高压。
与此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也在一步步完善。2021年10月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将该草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草案着重强调了如何把防线设立在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实施之前或者实施过程中。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对于追赃挽损问题,也在明确责任主体,强调制度保证的同时,对相关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
目前的法律设计里面还考虑通过强化有关监管部门里面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对于存在明显过错的,在犯罪财产又得不到有效追回的情况下,不排除有关有过错的这些监管部门,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专家认为,从《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为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我们现在依法治国,前提是有法可依。在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里,不光是对现有罪名的一个简单的执法和加大打击力度的问题,在预防在各种闭环管理无缝衔接方面,怎么有法可依,在减小公民的损失、追赃退赃等方面,怎么样有更有效的可操作性的措施等等,我们还需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供法律根据,只有有法可依以后,各个部门、各个行业他们的执法才更加的有效,彼此的配合协作也更为高效。这样的话我想最终会使我们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效果。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除了司法机关的努力,也要汇聚各行各业人们的力量,共同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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