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严重。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容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战果丰硕。
3月31日,该局一举捣毁一个隐藏在本地的"跑分"窝点,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电话卡、银行卡、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
近日,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本地人员在帮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开展"跑分"活动。获悉这一情况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研究部署打击工作。经缜密侦查、循线深挖、精准布控,3月31日,该局刑侦大队与灵山派出所、容西派出所、十里派出所、县底派出所、巡防大队等多警种、部门联合作战,果断出击,抓获以刘某安、朱某财为首的“跑分”团伙成员15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朱某财和刘某安明知其上家是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了牟利,仍组织卢某、卢某成、甘某灵等人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违法所得。该团伙成员的落网,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有力打击,彰显了容县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坚强决心。
4月1日,该局组织相关涉案人员指认现场。目前,刘某安、朱某财等9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就是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容县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彻底铲除这一黑灰产业。同时,也告诫那些想通过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赚钱的人立即收手,不要因为追逐小利而触犯法律;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要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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