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互联网项目参与者: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组织者罪责难逃!

2021年10月28日 评论 0

提 示

高利诱惑,是非法集资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群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奖励、返利等高额回报,开始时按时兑现先期投资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续集资者的资金兑付先期的本息。其非法筹集的资金或被用于生产经营,因难以负担畸高的融资成本而败露,或积累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携款潜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快速致富”、“高额回报”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分辨能力,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组织者罪责难逃,为了您和家人幸福,请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南明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子舜
原标题:非法集资参与者风险自担,组织者罪责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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