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化砖家
近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产品外包装上将没有充分科学论证的“去除99%细菌”进行突出的标注,对其产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使当事人生产销售“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和同类产品竞争时处于有利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20万人民币,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单位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洁的处罚依据不是《广告法》也不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日化行业竞争激烈,但行业一直都在快速增长,由于产品属于快消品,可替代行较强,消费者购买也容易受广告和导购的诱导。而日化行业更常见的就是以虚假宣传为营销方式和营销噱头的不正当竞争。
不可否认,“去除99%细菌”的宣传语,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可以吸人眼球,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使人产生消费行为,尤其在疫情当下,消费者更注重自身卫生的防护,对这类洗护用品的需求大量增加。
此外,舒肤佳官网页面显示其旗下香皂有15种不同的类型,其中有13种类型的外包装正面上写着“洗去99%细菌”。
8月23日,宝洁公司曾对外回应:“本次处罚涉及的舒肤佳柠檬清新型香皂(108克),严格遵守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除菌功效经过国家认证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检测验证并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舒肤佳品牌所有产品上市前均经过大量严格测试,以确保符合所在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与质量有充分保证。舒肤佳正与相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对于经营者强制“二选一”、误导消费者、以技术手段恶劣竞争等行为进行详细规制。
另外,《规定》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则明确指出了具体的违法行为,包括虚构交易额等数据信息,用户评价等流量数据,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等互动行为等。
同时,为正确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虚假宣传案件是全国查处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一种类型。有的经营者对其自身企业情况、商品性能、服务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不正当抢夺了其他经营者的交易机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宝洁公司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
近年来,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的中国,在全球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中国市场已经成为驱动全球化妆品巨头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但是,即使像宝洁这样的日化巨头,在中国市场上,一旦触犯相关生产经营销售的相关法律,也难逃市场的审判。
有消费者认为,这个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可以给其他商家提醒。同时也说明,随着国家法治的健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了国家法治的重要工作之一。
无论何时,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才有利于保护商家,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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