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清扬君称,有一款名为“卟简丹”的微商产品,在代理商朋友圈宣传的广告中宣传具有“降三高、减肥、改善便秘”等作用,这些果冻食品真的具有保健品、药物作用吗?
企查查显示:“卟简丹”商标都隶属于河北丹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妮公司”),丹妮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6,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0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亚丹100%控股。
产品虚假宣传
网友提供的微信图片显示:这款名为“卟简丹益生菌胶原蛋白果冻”的产品,主要功效有“调理肠胃、恢复体重、清肠排毒、减掉脂肪、驱除痘痘、通便、改善酸性体质、排出肝肺毒素、分解尿酸、对抗自由基。”
这款名为“卟简丹益生菌胶原蛋白粉(固体饮料)”的产品,宣传的主要功效有:增强人体的新陈代谢、防止脂肪吸收、预防脂肪堆积、排毒排湿、排抗体、排油脂、改善便秘、调理肠胃、控制体重、美容美颜等。
在由丹妮公司注册的名为“卟简丹”的微信公众号上,该公众号的简介为“瘦身,燃脂,阻断吸收,调理肠胃,清理肠道垃圾,排宿便,打造你的专属减肥顾问”。而在其公众号文章中介绍“卟简丹益生菌胶原蛋白粉”时,宣传可以“赶走身体赘肉、迅速降低身体脂肪”等内容。从公众号到产品介绍,都在渲染卟简丹产品具有减肥瘦身的功效。
而在小红书等平台,也到处可见类似的宣传,宣传产品具有“纤体瘦身、清肠排毒、护肝降火、调理三高、祛痘淡斑、解酒、缓解便秘”等功效。
经查,清扬君发现“卟简丹益生菌胶原蛋白果冻”和“卟简丹益生菌胶原蛋白粉”均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品和药品。而“减肥、调理三高、通便”等属于保健食品的功效范围;“排毒、促进脂肪分解、护肝降火”涉嫌宣传医疗作用;“祛痘祛斑、改善酸性体质、分解尿酸”等作用也超出了普通食品的功能范围。因此,以上宣传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 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第十三条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同时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代理模式或涉嫌传销
在了解卟简丹微商的过程中,清扬君发现,除了产品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卟简单微商的代理制度也存在问题。
据卟简丹微商代理商本本(化名)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显示,卟简丹旗下的果冻和蛋白粉产品代理制度不同,需要单独获取代理资格。
门槛费为45600元的合伙人代理商,补货为每次8盒/12160元。
门槛费为117600元的联创,补货为每次10箱/39200元。
卟简丹微商还分别对两款产品设置了月度业绩奖励。
据《卟简丹团队月业绩奖》显示,果冻产品2箱返利106元、5箱返利120元、9箱返利135元……500箱返利305元;蛋白粉2箱返利275元、5箱返利315元、9箱返利350元……500箱返利785元。
另外,为了鼓励代理商发展新代理,卟简丹微商还设置了同级和跨级推荐奖励机制。
同级别享受永久返利,谁收钱谁返利。最高级别由公司奖励。
跨级推荐奖励为一次性返利,谁收钱谁返利。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卟简丹微商并非直销企业,其设置的分销代理级别远超法律规定的三级。而且通过让代理商订货来变相收取入门费以确定不同的代理级别,还设置了推荐奖励来鼓励代理商发展下级代理,以团队总业绩为依据给予代理商奖励等方式均符合传销的行为特征,涉嫌传销。
卟简丹微商未来如何发展,清扬君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