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近年来
网络传销
出现蔓延势头
面对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项目
必须提高警惕
即日起
启东经侦带你解密网络传销
本期
让我们一起了解什么是
“虚拟物品”投资类网络传销
“在微信链接上点击下载‘ZBS’APP
注册登录就可以抢购‘虚拟玉石’
过几天玉石涨价后再高价抛出
不用出门,不用上班
在家躺平轻松赚几十万
不是诳,不是骗
不信就来试试看
追着剧,聊着天
动动手指把钱赚。”
近日,外地警方侦破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案件涉及6个网络传销平台的更替,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2000余人参与在APP上抢购“虚拟玉石”,发展下线人员进行传销活动,涉案资金4.01亿余元。
注意!这是“虚拟物品”网络传销!!!
高收益、高回报
一部手机就能实现致富梦
不见面不接触
线上就把人套牢
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上设立抢拍平台,通过在平台内设置虚拟物品“欢乐豆”或“金蛋”或“玉石”等名目虚拟产品,会员通过竞拍虚拟商品,购买虚拟商品24小时后,会员可根据平台设定,以每日加价5%-10%不等的幅度将商品溢价转售,赚取差价获利;同时,可通过拉人头方式获取分层奖励,推荐会员越多的人,获得被推荐人交易的奖励就越多,推荐人数达到规定人数即可升级,享受级别奖励。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虚拟空间的无限扩展性,以投资为名,构建传销层级,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投资者,极具欺骗性、诱惑性及危害性。尽管网络传销可能以各种名目出现,但它们的本质和模式并没有改变,具备以下特征:
1.需要缴纳或变相缴纳入门费:参与者需要购买入门产品或支付加入费用,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鼓励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传销组织通常强调招募新成员的重要性,参与者被鼓励招募更多人加入,从而形成层级结构。
3.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利。
4.虚假承诺和高额回报:网络传销往往以“短时间、高回报”的承诺吸引公众,利用热门概念、新兴技术和市场趋势来混淆视听,欺骗性、虚拟性、隐蔽性更强。
如何避免“网络传销”的圈套?
警方为您支招
入门费不能碰
骗子们一般都会先处心积虑地设置一个所谓项目,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让您钻进这个诱人的陷阱。通过反复说教“洗脑”,让人们缴纳“入门费”,并将该项“入门费”作为返利提成的本金,这种有门槛的注册,就是传销骗您上钩的第一步。
拉人头不能碰
当您一旦成为会员,平台组织就会要求您不断地拉亲戚朋友加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拉人头。
人头提成不能碰
传销组织会告诉您,您拉来的人头数量决定着您获利的多少,新加入者缴纳的费用会被层层瓜分。但这种模式就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过程,最后还是会崩盘,让整个传销骗局原形毕露。
法律链接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从形式判断上,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办理传销案件意见》),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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