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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以铭佳酒店为依托,分别设立了庐山温泉颐和养老中心和九江市星林堂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开展预付费养老业务。被告人林某招募被告人卢某甲、卢某、黄某某、谢某某、盛某等人担任业务经理并组建营销团队,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组织老年人到铭佳酒店参观、体验,通过传单、推介会等途径进行业务宣传。以预存资金办理会员卡即可获赠相当于年利率5%-12%不等的积分利息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投资合同预定养老服务。
被告人陈某协助林某管理公司财务,并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用于非法集资款的流转。被告人戚某某作为颐和养老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在林某组织的养老体验活动中积极参与宣传公司养老业务。
经审计,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被告人林某等人共非法吸收512人310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卢某甲、卢某、黄某某、谢某某、盛某、陈某、戚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林某为掩饰、隐瞒非法集资犯罪所得的来源、性质,通过转账方式转移资金,构成洗钱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和老年人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专门针对老年人,以办理会员卡“养老”为名,许诺赠送高额积分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典型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辨别、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以高额返利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给众多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仔细甄别、谨慎投资,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投资和购买理财产品,拒绝高利诱惑,时刻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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