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谢天谢地,全网关注的那4个孩子都回来了!经历曲折、教训深刻,今天就来带你上一课~
3月中旬,多家媒体报道,安徽合肥某职校4名学生,偷渡前往缅甸后失联,引起社会关注。
根据缅甸佤邦新闻局消息,4名学生是在陌生网友的引诱下,于8日结伴从安徽省乘坐飞机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其中1人年仅16岁,因家人不断催促其回家,被学生们内部劝返。另外3人则于当天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勐拉境内,打算前往缅甸其他地区寻找高薪工作。
缅甸接到中国警方协查通报后,经过一天时间将3人找到。3月20日下午已将3名学生通过口岸移交给中国警方。
▲移交现场
他们前脚刚回来,又有4名小伙失联了。
3月21日,广西柳州的4名小伙疑被骗缅甸务工后失联。据家长介绍,4人均在3月13日和14日以外出打工和旅游的理由离家。
从邓某和朋友的聊天信息看,他们是坐火车到了云南后,被中间人带到西双版纳景洪市的某个地方,等人来将其接走。
起先,邓某还以为去几天,预计18、19日回来。但是到了15日下午,他们被安排坐上了车,邓某便发消息告诉朋友:“若48小时不回信息就报警。”
到16日晚上9点左右,邓某感觉到不对劲,发来的定位显示已经在缅甸一带。他觉得自己可能被卖给诈骗公司了,便叮嘱朋友,如果星期六“发信息不回就是挨了的”,让朋友帮忙联系自己的姐姐和爸爸。
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
缅北骗局层出不穷
“这里是缅甸北部,我生长的地方。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娇贵的小公主。”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个网络热梗,有不少人因此对缅北充满了好奇与向往,却不知道那是电信诈骗团伙的主要栖身之地,是罪恶滋生的地方。
为了实现“诈骗业务”的可持续性,诈骗团伙想尽了各种办法,从国内引诱一些年轻人偷渡到缅甸务工。
精心编造但并不属实的软文:
“有图有真相”的暴富故事:
无需文凭,工作轻松的高薪招聘广告:
▲警惕骗局!
一旦有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来到缅北,立刻就会被没收身份证和手机,并强迫其进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业务。
若是消极怠工或者业绩不达标,等来的轻则辱骂鞭打、重则囚禁水牢......
▲来源:东阳警方
在人身被限制的情况下,想逃难如登天,而一旦逃跑失败,将要面对的便是更恐怖的“人间地狱”。
3月21日,山东济南人李伟讲述了自己的缅甸逃亡经历。
去年底,为讨回客户17万货款,李伟被骗到云南,结果却遭遇绑架,在胁迫之下偷渡至缅甸,被卖到一家电信诈骗公司。
同样遭此一劫的还有江西赣州人陈亮,他被“3000元日薪干10天”的客服招聘广告所吸引,在“暴富”诱惑下主动偷渡至缅甸木姐,从事电信诈骗。
李伟称,电信诈骗公司办公楼带有模拟化场景,装饰了泰国海景、办公室、 KTV包厢等。李伟表示看到这一幕觉得很讽刺,视频里自称在泰国海边度假、在KTV里唱歌的电信诈骗人员,实际上连写字楼大门都出不去。
据他回忆,办公区里有人身上带伤,有的人戴着手铐在工作,“状态都很萎靡”。
最终,李伟趁安保不注意得以逃出,在中缅边境的山区地带多次换车后,被辗转送到清水关回国。
陈亮给公司带来20余万元收益,再加上身上5万元的积蓄,全部交给了公司,在老乡组长的安排下,得以回国。
今年1月,李伟回国自首,因“偷越国(边)境罪”被罚款4000元。他说回国这条路其实很近,车程不到两小时,但充满了危险和艰难。
陈亮回国后也第一时间到云南德宏公安局自首,他记住了偷渡面包车车牌号和在云南暂时居住的自建房,帮助警方抓住“蛇头”,救出14名准备偷渡者。
如今,李伟不断地将这段遭遇,以直播、短视频的方式告诉网友,“建议单身不要到东南亚旅游,高薪到境外做客服一定要警惕。”
不要盲目轻信
境外务工“暴富”的诱惑
什么是偷渡
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出入境许可、未从指定口岸通行、未经国(边)境检查等非法出入国(边)境都属于偷渡行为。
偷渡行为的危害
偷渡行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国(边)境秩序、危及人身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下滑动查看法条
一些受高薪诱惑偷越国境出国务工,甚至从事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由于通过非法渠道偷渡,运送转移条件极度简陋,务工环境得不到保障,有的拿不到预期工资,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有的甚至丧失了生命。
在此提醒大家,要时刻擦亮双眼,谨防受骗,不要盲目轻信境外务工“暴富”的诱惑!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提供便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文来源:央视网、南方都市报、终结诈骗、防骗大数据,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重要
通知
李旭反传防骗直播间
等你来撩
你想知道的反传、防骗知识
这里都有答案
快手、B站、知乎、微博、视频号同步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