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900余万元 绝版金钞”成梦魇 难辨真伪700余名老年人受骗

2022年11月29日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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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版金钞”成梦魇 难辨真伪700余名老年人受骗

假冒收藏品专卖老年人,涉案金额6900余万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巨大的养老需求,出现了一批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 旗号招摇撞骗,一部分老年人被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打动,沉浸于“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等美梦中……
2022年11月1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罗某、王某等23人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3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以来,被告人李某出资成立多家公司,其本人任店长,王某任人事部经理,寸某等为销售部经理,黄某、林某等任销售主管,胡某、邓某等系销售人员,并通过网络平台招募罗某等多名员工。李某以低价购进50余种“收藏品”,甚至假冒产品为道具商品,利用公司以“收藏品”为名对外高价售卖,公开虚构“收藏品”增值空间巨大可通过合作的拍卖公司拍卖变现的事实,使以老年人为主要售卖对象的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相信“收藏品”能够拍卖变现获取高收益,进而购进实际价值低廉且无升值空间的“收藏品”,造成财产损失。
李某通过成立的多家公司,采用欺骗手法长期、大量售卖“收藏品”。经司法审计共计700余名被害人购买,合计超过6000万元。案发后,各被告人均退赔各自违法所得,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3000余万元、房产车辆若干,可用于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2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授意、鼓励、默许公司员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等2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系共同犯罪,李某找寻货源、设立公司、招聘员工、掌控资金,系犯意提起者、人员组织者、诈骗资金占有支配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罗某、寸某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同为从犯,但各被告人职务不同、参与犯罪时间不同、开票金额不同,应根据以上因素衡量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分别量处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
法院根据23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退赃情况、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本案损失大量挽回的情况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顾
“绝版金钞”翻倍升值
彭大爷终获“国家级会员”
2015年6月,年逾六旬的彭大爷在成都一家广场被一名年轻小伙拦住,小伙邀请他到广场14楼参加文化宣传活动。在14楼,彭大爷看见一家收藏品公司坐了许多老年人,工作人员正在向他们展示藏品。为了证明这些藏品的“真实性”,他们甚至还拿出了“公证书”“合同”,以及所谓的“红头文件”等。经过销售人员的再三游说,彭大爷最终买了两套,一套13800元。
一段时间后,李经理请彭大爷参加了一场收藏品拍卖会。在拍卖会现场,彭大爷亲眼看到自己曾经花13800元买的“绝版金钞”被拍卖到两三万元,想到藏品这么快就翻倍升值,他欣喜不已。
拍卖会结束后,另一名业务经理小刘小声告诉彭大爷,公司规定员工不能买收藏品,希望他悄悄帮忙买10套。小刘转账给彭大爷,并让其现场代为付款后,彭大爷便拖着10套藏品进了电梯,在地下停车场与小刘“秘密”交货。小刘还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让老板、同事知道,要不然工作就没了。”
“真的有收藏价值吗?增值有那么快吗?”拍卖会结束后,彭大爷脑中一直萦绕着这个问题。没多久,彭大爷接到小刘电话,“藏品不多了哦,要不要买几套收藏起来?”当即,彭大爷便花了10多万元买了9套,前后一共花了20余万元购买藏品,这是彭大爷的毕生积蓄。
看着彭大爷一步一步被自己牵着走,小刘又告诉他,“想成为国家级会员吗?全国各地的拍卖会都可以参加,不收任何税费,需要买上30万元。”想着藏品价值这么大,彭大爷再次动心,借了13万元又买了数套藏品。成为“国家级会员”后,业务经理给了彭大爷一张黄色并印有祥龙纹样的“4星VIP卡”,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对方口头承诺的全国拍卖会,彭大爷没有接到过一次通知。
2017年8月,彭大爷收到和他一起在该店购买收藏品的群友消息,“你晓不晓得出事了,(收藏品店)老板被抓了。”彭大爷立即打电话给业务经理,但对方应付几句之后就关机了……原来,此前的一切都是不法分子为彭大爷精心设计的骗局,而彭大爷这样的受害人只是整个案件中的冰山一角。
700余名老人被骗
涉案金额69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移送检察院后又经过了两次补充侦查,这期间陆陆续续接到受害人报案,最终统计出了700余名受害老年人,被骗的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数额最多的高达200多万元,涉案金额总计达6900余万元。
据了解,这群以李某为首的“年轻组织”,以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从2013年5月开始成立公司,向老人销售“盛世绝钞”“绝版金钞”“翰墨丹青”等50余种收藏品、纪念币。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进货价1000多元的产品瞬间被翻10倍,以1-2万元不等的价格售出,销售员月收入有时甚至高达十余万。
武侯法官提醒,警惕所谓的免费活动,多和子女进行沟通交流;作为子女,应该多关心老人,当发现老人被骗时,要耐心开导,并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理财需谨慎,不轻信所谓“真保本、高回报”的虚假承诺,风险为零实则骗人。
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不点击各类陌生链接,对陌生来电保持警惕,不随便透漏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活到老、学到老。老年人应多关注与自身相关的政策、新闻报道及反诈骗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诈骗手法,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提高反诈骗意识,及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如果受骗,请注意留存转账证据,敢于报警,积极维权。
声音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叶睿:
在实施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选择老年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他们所设立的产品项目往往会主动迎合老年人的缺失和需求,以及利用老年人不会上网或不具有检索信息的意识,使其难辨真伪,迷惑性很强。所以,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不是简简单单一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身防骗意识”,而是要把预防老年人被骗问题上升到社会治理的层面,比如,要充分调动社区人员、网格员、志愿者队伍等老年人身边的这些力量来更多地参与,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预防手段,避免出现更多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案事件。
而对于如何加大被骗后的追赃挽损工作,叶睿认为,要更多地着力于前期侦查时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查控力度,尽可能锁定财产去向,最大限度提升执行到位率,挽回经济损失。
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世飞:
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传单宣传、电话邀约、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公司,通过沟通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销售的商品均为低价购进的物品而非具有收藏价值的收藏品,“套路”众多老年人受骗从而持续购买“收藏品”。
很多不法分子设置各种噱头、陷阱专门针对老年人,造成社会严重不稳定。除了本案的“收藏品”套路外,不法分子利用“旅游、养老项目集资”“高额存款回报”“办理养老保险”“提供养老服务”“提供特效药品”“消费返利、免费抽奖“等名义侵犯老年人群体财产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更有老年受害者除财产遭受损失外,在维权过程中还会因心理焦虑、过度关注案件进程导致劳累影响身心健康。
昊通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遇到所谓的“有利可图新鲜事物”时,别一味地跟风,不盲目参与;不轻信他人采用电话邀约、发传单等方式推荐,切记在有疑虑或者不解时与家人沟通或者向正规的专业机构的咨询,避免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为构建新时代老年友好型社会,依法严惩养老型诈骗,本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本案的裁判与发布,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有利于老年人群防诈反诈意识的提高,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此文来源:西南商报   记者 胡斌 嘉月,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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