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秦海清
编辑 | 老拿
据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1月14日下午1时40分许,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重整与加氢装置预加氢单元发生闪爆,暂未发现人员伤亡。
目前明火已被扑灭,环境在线监测站点各项指标未出现异常,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天眼查数据显示,珠海长炼石化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唐青云,大股东为深圳埃森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征宇。
埃森新能源官网资料称,该公司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业务涉及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战略投资和贸易等多个工业领域,拥有3个全资子公司:深圳埃森化学有限公司,珠海长联石化有限公司和湖南岳阳埃森催化助剂有限公司。
市界在国家应急管理管理部官网发现,2019年7月,珠海长炼石化曾被查出15项安全隐患,其中包括该公司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用火作业基本原则出现重大失误,公司称是“笔误”。
2019年7月24日,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广东工作组到广东省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检查,检查组专家在查看该公司相关资料时,发现该公司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用火作业基本原则竟然出现重大失误。
文件中规定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天,但这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里所规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严重不符。
面对专家的质问,唐青云立即表示这份管理制度汇编是2016年的老版本,而公司现在使用的是2017年修订版。公司员工将所谓的修订版拿出来后,专家发现这个修订版仅仅是对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特殊作业管理部分进行了修订,并且老版本的管理制度汇编仍然在使用。
唐青云又解释称,“公司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的,没有超出过8小时,那只是个笔误,我们印刷出了问题。”随后,专家查看了该企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情况记录,发现近期作业确实没有超过8时的。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苯储罐823/1罐顶呼吸阀未定期进行检查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装高度不足0.3米、工艺连锁管理不到位、今年7月的演练计划与实际演练内容不符合、消防水泵备用泵为电动泵而非柴油机泵等问题。面对企业的15项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