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退保”暗藏风险!银保监会再次提醒:小心,别中招!

2022年1月3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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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6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远离“代理退保”“代理维权”不法行为侵害,防范警惕相关风险。

去年4月9日,银保监会就曾针对“代理退保”等乱象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但当前,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名义招揽生意,声称可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修复征信”“解决债务”“全额免息”,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免息等事项。

银保监会指出,此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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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三大风险

当前,“代理退保”已形成通过恶意投诉实现“退保理财”、“退旧换新”,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的一条黑色产业链,并从传统的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延伸到车险领域。一些组织及人员模仿直销模式,通过加盟代理、中介合作、招收学员等形式,广泛发展下线代理,形成线下逐层获益、线上网课收费的获利模式。

一旦退保成功,黑中介会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费20%-60%不等的手续费,部分消费者防范意识不足、禁不住利益的诱惑,便开始了自己的退息退保之路。

银保监会在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代理退保”行为至少隐藏以下三种风险:

一是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二是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暗藏集资诈骗风险。“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此外,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消费者一定要对此类不法行为提高警惕。

三是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可能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范诈骗分子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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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权益

不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风险高、危害大,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金融产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首先,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非法代理维权侵害。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其次,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比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最后,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给个人信息安全埋下隐患。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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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频频出手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则可能会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代理退保”愈演愈烈,呈组织化、规模化发展趋势,成为扰乱保险市场、损害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利益的重灾区。

面对市场上越发猖獗的“代理退保”产业链,监管也频频出手。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今,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湖北等在内的多地银保监局,共下发“代理退保”相关风险提示超过20次。

11月10日,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指出,部分“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这些消费者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双方因此明确,任何非法机构或个人以“办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材料等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请消费者及时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工作部署,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

《通知》第四点明确指出,各保险机构要继续加大保险欺诈线索或证据的摸排和收集,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严厉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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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遏制是关键事实上,除了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以外,保险行业内部也需积极行动起来,在源头上做到早防范、早控制,及时遏制不良苗头。

3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保险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机 背后却有一群人赚得盆满钵满》的文章。文中案例指出,2020年4月,上海某保险经纪公司员工张女士(化名)报案,其公司发现有客户集中投诉退保,已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造成损失。至张女士报案时,仍然还有大量客户投诉退保。

2020年5月,经过侦查,警方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数十人。经审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获判。经初步审计,该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对此,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涉案保险公司在保险营销的签订审核、流程管控上存在漏洞,在保险佣金设置上留有弊端,在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监督机制上有所不足,客观上纵容了犯罪行为的深入和继续。而涉案保险经纪公司也在保险团队的引进和监督、业务员真实身份的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浦东新区检察院建议涉案公司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业务员的身份审查,清查借用他人身份挂靠业务的情况,完善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与此同时,制定覆盖退保全过程的制度和操作规范;告知保险消费者“恶意退保”可能会面临的法律诉讼风险;定期排查,及时中止异常退保情况。充分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内容,协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等。

人民监督员王新表示,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就此加强内部风控,加强风险提示,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深挖打击,同时监管部门有必要共同管控、查缺补漏。

据了解,去年以来,保险公司与退保黑产之间的斗争可以说日趋白热化。在西南某城市,13家保险公司联名致信地方金融监管局,举报当地一家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从事恶意代理退保业务;在大连,多个保险业务员以加盟名义卧底恶意退保窝点,收集证据;在苏州,保险公司与业务员通力协作,对全额退保黑色产业链进行调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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