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伪造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实现中产阶级”、“中国梦”等名义,搭建微信群以虚构的国家扶民扶贫、解冻海外资金事实,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高达近22万人。鹰鉴获悉1月28日,这起特大“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二审宣判。
警方押解“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现场图
原判认定:2018年3月,被告人袁景仙伙同田某祥、陶某波、申某坡等人预谋后,在山东省海阳市非法成立“中国扶民景仙基金会”(以下简称:景仙基金会),由袁景仙担任会长。
景仙基金会设副会长、指挥长、秘书长、财务部、统计部、政宣部、督察部、办公室、党委、人事部、开发部、文艺部、后勤部等部门,并由被告人陶某波、田某祥、申某坡、孙某梅、孙某贵、刘某轩、任某国、马某江、史某香、江某青、贾某平、孙某周担任相关职务。
景仙基金会利用伪造的国际梅花协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的名义,搭建微信群发展下线团队、裂变式传播,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大量会员。以国家将发放巨额扶贫款项为由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后,让每名会员交纳50元“转账费”或3元“大数据费”。
景仙基金会总部以下设团队,每1000名会员为一个大组,每100名会员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和统计,每个大组设大组长和统计,由小组统计收取本小组费用后,上交给大组统计,大组统计收取后上交给团队统计,各团队收取费用后交给财务部长申某坡,后申某坡转交给会长袁景仙。
截止2019年3月31日,景仙基金会会员人数达69070人,共计收取会员会费442万余元。
2018年4月,同案犯吴宝丛、王某梅等人经合谋后,成立“福民慈善基金会第八集团军”(以下简称:福民慈善基金会),按照部队建制,下设军、师、团、群。并由被告人刘某轩、马某江担任相关职务,负责发展和管理下线会员。
每级设财务部、统计部、政宣部、督察部等部门,该犯罪团伙利用伪造的中国人民银行、国际梅花协会等机关文件,假借“精准扶贫”、“实现中产阶级”、“中国梦”等名义,搭建微信群发展下线团队、裂变式传播,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大量会员。
虚构国家正在解冻历史遗留的巨额民族资产的事实,以国家将拟用解冻的资金向民众发放巨额扶贫款项为幌子,骗取广大群众信任后,让每名会员交纳入会费、“中非一带一路福利+股权费”、“账户备案保护费”、“转账、分房子费用”、“网络股权费”等近二十余个收费项目。
截止目前,已查明被骗群众近15万人,缴费次数近八十余万次。
原判认定,袁景仙等13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分别判处13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到4万元不等;依法冻结的赃款予以扣划,返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
原审宣判后,袁景仙、孙某贵、申某坡、马某江、孙某梅、任某国、史某香、江某青、刘某轩、贾某平、孙某周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景仙基金会和福民慈善基金会未取得合法设立手续,系非法成立。在该种情况下,各上诉人分别积极参加景仙基金会或福民慈善基金会活动,分别在其中担任会长、财务部长、总团队长、常务副会长、政宣部长、总会长秘书、统计部长、办公室主任、开发部部长、会长助理、团队长、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在整个诈骗活动中互有分工,互相配合,各司其职,以虚构的国家扶民扶贫、解冻海外资金事实,收取会员费或报名费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各上诉人在该犯罪活动中均起到了相应作用。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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