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有人假借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网络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这些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一、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并且拆东补西,用后面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经常打着“绿色环保”“慈善扶贫”等旗号,虚构高大上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虚拟货币、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骗取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信任。
(五)利用网络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常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由,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常常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二、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无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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