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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汤、养生茶、养生酒
相信大家都听过
但是 “养生内衣”,你听过吗?
它就是我们今天要说到的主角
——“杜鹃公主”2019年7月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网络监测交办线索对贵州名宇内衣有限公司销售养生内衣 “杜娟公主”的营销模式涉嫌传销进行调查经查2018年10月当事人自主研发打造“杜娟公主”内衣品牌在自建“贵州名宇内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商城通过介绍他人扫二维码进行销售
该案当事人采用微信公众号平台
经营“杜娟公主”品牌套餐活动通过会员机制和代理机制进行销售该品牌套餐涉及会员人数达138901人涉案场所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大
案情揭秘销售主要采取会员机制和代理机制,会员机制为:消费者购买一个399元的套餐产品成为公司的会员A(成功购买产品的会员也叫特约代理),然后A会员推荐B消费者购买后,公司奖励A会员100元,B会员推荐C消费者购买后,公司奖励B会员100元后仍会奖励A会员10元,C会员推荐D消费者购买后,公司终止A会员的奖励。
代理机制包含:团队销售累计达到30套、200套、1000套,或累计发展若干人,会员则依次晋升为“一级代理”(区代理)“总代理”(市代理)“全球CEO”(省代理),形成四个层级的上下层关系,从中按直接或间接计酬返利。“一级代理”的奖励:直接销售一套产品公司奖励120元,团队会员销售一套有40元的管理奖;依此类推,“总代理” “全球CEO”的奖励是150元、180元。截至2019年9月,已发展会员138901人,销售“杜娟公主”品牌内衣150429套。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赴该案生产场所调查11次、展销体验场所6次、销售总部1次、涉案各级会员调查笔录22份。涉及调查笔录、各级代理及微信销售情况、当事人销售总部微信后台销售数据、销售方式、奖励返现情况、当事人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共计398份。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杜娟公主”品牌套餐活动中,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为平台,通过注册会员,以会员机制和代理机制进行“拉人头”及“团队计酬”,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已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128.92万元;2.罚款10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22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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