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骗局层出不穷。为了起到预防以及预警的作用。鹰鉴既日起发布典型的假借“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判决案件。
“马克币”传销“洗脑”大会现场人满为患
1983年出生的席某是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初,“维卡币”传销公司总裁Nigel与其联系谈做“马克币”虚拟货币的项目。2015年3月,还在做“维卡币”传销的席某缴纳了5050欧元,成为了“马克币”传销组织第一名用户。
2015年7月,席某将“马克币”传销组织引入中国,并在上海成立“马克币”传销团队,对外宣传马克币升值空间巨大,诱骗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
“马克币”的宣传资料介绍,马克币英文名为OctaCoin,简称OCTA,是继比特币之后的虚拟加密货币,“是一个全新的虚拟加密货币投资平台,在专业团队的指导下,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将会降到最低。对每一位会员都采用奖金鼓励机制,与会员分享高额利润,让会员的投资收益直线攀升。”
根据“马克币”组织的规则,要成为马克币组织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不同级别的门槛费获得相应级别激活码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
每个激活码被激活意味着马克币传销组织增加一名会员。激活码可以在“马克币”网站上以现金账户、俱乐部账户余额购买,价格从150欧元至100050欧元不等,不同价格对应不同分红比例。
按照规则,每个会员下面只能挂两个下线会员,作为自己左区、右区的起点,每个层级人员由1个发展为2个,2个发展为4个,以此类推,形成金字塔架构。
“马克币”传销组织将盈利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模式。静态收益分红周期为26周,且系统规定50%的分红强制复投,另外50%的分红中有60%进入现金账户直接提现,40%进入俱乐部账户,该部分只可以注册对冲或者购买筹码。
动态收益是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得不同比例的直接推荐奖、对碰奖、团队管理奖。
一年多的时间内,“马克币”传销组织通过上述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58万名,涉案数亿元。
2014年,被告人王某斌经他人介绍加入“马克币”传销组织后,在网站上宣传投资“马克币”虚拟货币项目可获高额分红及发展下线可获高额提成,还通过微信群、宣传会、聚会、旅游等方式进行推广,先后发展了中山、广州、梅州等地大批下线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引诱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按照发展顺序形成上下线关系,层层抽取下线投资款提成,牟取非法利益。
“马克币”传销“洗脑”大会现场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斌无视国家法律,以投资“马克币”虚拟货币为由,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激活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惩处。
2019年2月19日,一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王某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宣判后,王某斌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斌积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授课、宣传、培训等活动,在传销活动中担任讲师,对传销行为起到重要作用。王某斌发展徐某后,徐某再通过发展下线吸收资金高达260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惩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王某斌的上诉,维持原判。
鹰鉴还了解到,将“马克币”传销组织引入中国的席某,早在2017年4月5日,被沛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识破这些“虚拟货币”背后的陷阱,以免让自身财产受到损失。上述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马克币”传销组织,实际上就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其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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