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 电商假货成热点话题,代表建议加大对新兴平台监管

2020年5月29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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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电商企业呈现巨大发展潜力,特别是社交电商的发展模式在传统电商流量趋平的背景下利用社交网络带来了新一轮流量红利。与此同时社交电商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们的热议话题,有关“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的话题,一度冲上微博“时代要闻榜”第三的位置。
 
在今年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提到“电商”,涉及抗疫情、促消费、稳外贸等方面。


政府工作报告三提“电商”
未来大有可为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电商”,涉及抗疫情、促消费、稳外贸等多方面,让我们看到电商大有可为。

1、《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电商购物、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2、支持餐饮、商场、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

3、“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
 
展望未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2020年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同时,全国及地方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也将启动编制。未来五年,电子商务将面临新基础设施建设、下沉市场潜能释放、产供销协同、构建全球大市场等重要机遇,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
 
与此同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目光聚焦到社交电商、直播带货领域,围绕优势、监管、乱象、发展等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新兴平台已成“假货洼地”
应加大打击力度

 
有40年警龄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刚从抗疫一线来京开两会。她说,疫情期间,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全国执法机关都在空前严打制售假口罩等疫情物资,但售假者和假货在社交电商平台隐匿逃窜,向对假货辨识度较低的广大农村地区倾销。
 
在今年两会上,郝世玲代表带来了《关于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打击力度的议案》,呼吁防控假货洼地。针对售假者在各个互联网平台流窜逃避打击的现象,郝世玲建议对各互联网平台一视同仁,避免形成假货洼地。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律协副会长方燕,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律协副会长李正国则更多从法治视角,提出了专业意见。李正国委员说,目前,《电子商务法》对社交平台销售货物这一领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今后电商法修改过程当中,应把这部分内容纳入修改范畴。

方燕代表认为,应注意到《电子商务法》目前对监管假冒伪劣产品虽有规定,但执行细则和相关法律衔接还需加强,应加强普法教育、消费诚信教育,斩断假货的传播链。
 

社交电商也要纳入一体化监管
 
“治理电商平台假货问题,要将社交电商平台等全部纳入一体化监管。”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在电商平台假货治理问题上提出了建议。
 
高子程表示,当下监管力度不够大,应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联合执法,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打假执法和整治力度,建立全网络平台的一体化监管机制。
 
违法成本低也是电商平台假货泛滥原因之一。高子程建议,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售假者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尽快建立电商交易及有关服务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根据信用档案记录情况分类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企业自律。
 
对流量巨大的电商平台来说,高子程认为要进行引导鼓励,“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模型、权利人举报、消费者投诉等方式主动加强打假力度”。
 
高子程还提到,当下消费者群体中还出现“看价不看质”的现象,“对此,我们应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引导消费者树立识别意识,提升识别能力,助力监督氛围,引导理性消费。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培养识假防假的意识,遭遇侵权要积极维权。”高子程说。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雷冬竹也带来一份关于“加大对假货洼地防控治理力度、建设一体化诚信档案”的建议,呼吁将社交电商平台纳入统一监管,加大对假货洼地防控治理力度。雷冬竹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强对社交电商平台的打假执法和整治力度,将各类网络平台全部纳入一体化监管。
 

严格区分社交电商与违法传销行为的法律界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聚焦社交电商,带来多项建议。
 
洪明基认为,政府应严格区分社交电商与违法传销行为的法律界定,消除社交电商监管灰色地带。他建议:
 
第一、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交电商经营的法律“高压线”,防止分销转为传销。
 
第二、推动《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尽快出台。针对疫情期间社交电商的行业新发展,对意见稿内容再次把控并更新,推动社交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政企合作,利用数字化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加强内地与香港电商市场对接探索,重视香港青年人才在推动社交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香港对社交电商这一新模式十分重视,并正在进行积极探索和应用。
 

建议加强“直播带货”监管
 
除了社交电商之外,此次也有不少代表针对“直播带货”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提出相关监管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建议对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出台监管举措,同时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发展。
 
丁小兵提到,电商直播在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影响面前,这一行业或者说营销模式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
 
但在目前的一些直播电商经营中,由于直播平台监督不到位,主播等法律意识不强,致使出现虚假宣传、评论造假、极限用词、诱导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误导、诱使消费者与其相关经营者交易。“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在当前网红经济火热的大背景下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丁小兵说。
 
他建议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此外,他还建议,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售假、伪造流量的带货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兆安建议:
 
第一,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
第二,建立直播带货的监管机制。
第三,建立直播消费的选择机制。  
第四,建立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法工委副会长、反传销人士李旭老师表示:在疫情就业难的状态下,普通会员级别的销售模式还是比较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政方针,但是这种新兴平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运作模式的最终走向如何规范已经成为监管重点。近期,李旭老师利用自己多年的反传销经验就社交电商如何合法合规发展跟某地打传办提出了相关建议。

同时,为更好地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增强其诚信经营和合法经营意识,助力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将于2020年7月17日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

此次培训会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企业法治建设改革,通过结合重点典型案例,对企业法律法规条例进行解读的方式,联合各级地方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积极推动企业加强法律意识,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倡导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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