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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7.8元或38元入会,年前会收到36万元慈善补助款,到2020年就可以获得160万元的解冻资产。”如此低劣荒唐的谎言,也许你不会相信,但在全国却有数万人相信了。
5月19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特大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的判决书。一审期间,被告人李某旦、张某勤等六名被告人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国家精准扶贫项目、组建“中华善德基金会”的手段,发展众多会员,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鹿邑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到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到2000元不等。
反传防骗快讯在相关的判决书上看到,该诈骗团伙通过编造“精准扶贫”诈骗项目,宣讲爱国、解冻民族资产、抵抗外资、为脱贫计划做贡献等幌子,物色各级代理人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会员高达3万余人,收取会员费280万余元。
判决书上显示,自2018年11月份以来,杨某兴假借国家精准扶贫的名义,伪造“国务院中华民族资产解冻最高管理委员会”文件,任命张某华为“中华善德基金会”总会长,在沈阳进行组织架构并组建“中华善德基金会”。
张某华被任命为“中华善德基金会”总会长后,接到“中央民间扶贫小组”的通知,收取每名会员入会费6.8元,另外交1元统计会费。2019年春节后,“中央民间扶贫小组”联系张某华,要求将入会费调整为38元,统计费1元。
张某华安排周某朋将各省分会汇总交至总会的会员会费,按照杨某兴的安排将收取的会员费汇至杨某兴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判决书上还显示,张某华等人向会员们宣称,“中华善德基金会”是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成立的一个扶贫慈善平台,该平台以慈善为主,是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冻民族资产、抵抗外资等。
参与者只需要交纳7.8元或38元就可以入会,年前会收到36万元慈善补助款。等到2020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民族资产解冻后,就给每名会员发放160万元的福利补贴,并成为社会中坚力量,为脱贫计划做贡献。
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张某华等人以防止国内外的反华势力入侵,破坏脱贫攻坚为幌子,要求会员要对外保密该项目。同时为了打消人会者的疑虑,虚假宣称,网上和媒体报道的相关负面文章,都是国家的宏观调控。要不然工人不工作了,农民不种地了,国家就乱套了。等成熟了再落地实施,在让所有人都享受到该福利。
在发展会员的同时,杨某兴要求张某华在微信群里招聘思想条件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会员来担任各省分会的会长。张某华通过下级会员推荐合适担任会长的会员,进行个人申报,经张某华考核后,再将相关人员的资料上报给“中央民间扶贫小组”。
经上级审核通过后,才能担任省会长或者其他分会长。各省分会会长再物色各级班子成员和代理人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会员、拉拢人员入会。
实际上,“中华善德基金会”就是一个诈骗犯罪团伙。反传防骗快讯在杨某兴的供述中看到,“我是‘中华善德基金会’项目的幕后操作人。实际上这个项目是假的,我没有能力给每个会员返利96万元,这个项目就是为骗取更多人信任,让他们交会费成为会员,达到我骗取会费的目的。”
至2019年3月案发,杨某兴利用国家精准扶贫的名义,通过伪造“国务院中华民族资产解冻最高管理委员会”文件,纠集张某华、周某朋、闫某明、黎某饶、张某纪、姜某祥、王某汉、张某宏、崔某菊、张某年、梁某、周某玲成立“中华善德基金会”并分配职务,编造“精准扶贫”诈骗项目,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会员3万元余人,收取入会费280万余元,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且是犯罪集团。
2019年10月到今年年3月期间,鹿邑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兴、张某华、闫某明等19名被告人七年到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到1000元不等,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宣判后,杨某兴、张某华、闫某明等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分别在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4月26日,驳回各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反传防骗快讯提醒广大群众,民族资产解冻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诈骗手段,如今通过引入传销手段、伪造公文等,让受害人走入圈套。再加上互联网的推波助澜,此类违法犯罪扩散快、影响大、涉及人群多。大家一定要切实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凡是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的项目都是虚假骗局,切勿相信,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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