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推广“赭石汗蒸房”名义行传销之实 6名被告人被送上法庭

2020年5月19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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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钱,王某某等以推广汗蒸房名义,组织开展非法传销活动。近日,经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瑶海区法院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王某某等6名被告人进行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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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王某某伙同王某、于某等,先后在青岛、北京及合肥等地成立了“鑫金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推广“赭石汗蒸房”名义,通过面对面推荐和案例分享会等,发展会员和区域代理,并由此架设了一个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
该组织结构分为三级,分别为个人直推、区域代理和宝马架构,并以发展下线人数、层级作为高额返利依据,由此不断诱骗参与人员发展下线。“鑫金涛”规定:个人缴纳3680元注册账号后可成为会员,拥有直推资格,可获得下线无限层级的现金返利;个人缴纳21万元可成为区域代理,拥有推广会员的无限层级返利;而区域代理发展12名个人直推下线后可达到宝马架构,宝马架构继续发展区域代理可获得40万鑫币(等同于人民币40万元)的提现资格。
通过上述模式,“鑫金涛”传销组织规模不断扩大,截至案发,王某某的“推荐关系”下线共9层,直接下级账号523个,下线账号总数28066个;其余被告人下线也都发展到数千人。王某某等人从中获得高额非法利益,除部分用于层级返利外,其余均用于个人投资、购买房产、车辆、商铺等。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形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官认为,该种借经营活动名义要求缴纳费用发展下线的模式,是一种与以往1040工程、连锁经营不同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具有很大欺骗性,希望大家提高警惕,避免受骗上当。张玉洁黄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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