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社交电商离传销到底有多远?

2020年4月30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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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开端,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原本欢闹的春节黯然失色,一时间,商场停业、电影撤档、中小企业无限期停工,几乎所有人都被迫宅在家里。也是在同一时间,医护人员成了战士、干部成了门卫、人人成了出资、而全民成了微商。这“微商”一词已经不单只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圈卖货的人,还有电商和社交电商。

这一现象,让众多企业看到的生机,在疫情压力下,企业求生求变转战电商及社交电商。
 
然而,在无数社交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同时,各大媒体也爆出了社交电商涉传和虚假宣传的新闻。

中国网财经报道称,哈多多代理分为区代、市代、省代等多个层级,不同层级的代理资格均可通过向“上线”花钱认购商品(礼包)的方式直接获得,最低级别的区代资格,仅需认购98元的商品即可获得。而据网传的“哈多多经销模式”,较高级别的代理,只需要通过“下线”不断的“拉人头”销售,就可以轻松实现月入百万。
 
据业内人士介绍,哈多多公司代理的上述进阶等级、分级计酬模式,与“缴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传销特征极为吻合。
 
备受关注的还有打着京东旗号的“芬香”平台,有媒体报道,芬香的用户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注册会员、超级会员、导师、合伙人。注册会员只能自买省钱;超级会员可以分享赚钱,提成比例是下级销售收入的20%;导师可以拿整个团队往下裂变的人销售额的20%,且推广佣金比超级会员高80%;合伙人可以拿整个团队裂变超级会员的25%,拿直属导师推荐收益的70%。另外还有一个超级合伙人,但仅针对合伙人开放。
 
同样一款产品,超级会员卖出能拿10元,导师卖出却可以拿18元,同时,导师还要从所有“下线”那里拿走20%。在这层层分销背后,是可能涉嫌传销的法律风险。
 
芬香的分销体系,是典型的“无限裂变,团队多层级记佣的机制”。但三级是红线,政府鼓励直销这种新型业态,却也严格限制层级,超过三级会面临监管风险。

针对此类社交电商、微商平台频频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国家也毫不手软地出拳打击。花生日记、未来集市、环球捕手、随便果都为此付出过沉重的代价。
 
据不完全统计,社交电商处罚案例中,明确有没收情节的就有14起,案件中所涉及的违法所得最高为73065766.23元,最低为1000元,其中0-1500万区间最多,为12件,占比为85.7%。
 

观察众多社交电商处罚或曝光案例中,都有着共同的两大原因:涉传和虚假宣传。
 
那么如何辨别一家公司他的运营模式是否合法?是否涉嫌传销?

什么是传销?
在法律意义: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什么是社交电商?
社交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新的衍生模式,通过社交互动、来辅助商品的购买和销售行为,并将关注、分享、沟通、讨论、互动等社交化的元素应用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现象。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社交电商平台工具利用个人社交人脉圈整合产品、供应链和品牌,开自营店,并开发线上分销商,招募大量个人店主分销商...

而社交电商与传销的区别,可以从三方面的解读。

 
从消费者角度:消费者认为只要拉人头就是传销。
从企业和行业人士角度:有靠谱的产品,不收取入门费,可以无条件退货就不是传销。
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是否涉嫌传销主要看三点,1有没有入门费;2有没有拉人头;3是不是团队计酬,也就是是不是让你发展他人,并根据你所发展的下线及金额来作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也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从某社交电商平台购物层级返佣的模式来看,虽然层数达到三级以上,但其核心是以销售业绩计酬,且以销售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为目的,所以跟传销有本质区别。”
 
其实,在司法实践中传销的定性,最重要的还是对层级性计酬的定性,换句话说就是,你赚的钱是否要通过你拉的人头来获取。
 
虽然这些平台的相关佣金和计酬是层级性的传递,但其主要业绩来源,还是来自于会员购买商品后产生的佣金,也可以判定是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销售商品的业绩为计酬依据。这是不是就不符合犯罪的传销模式呢?还是只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这只能交由执法部门来判定!
 
近年来,随着新零售业态不断发展演变,社交电商成了创投市场的宠儿。销售增长数据抢眼的同时,企业想要合规合法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注意四点。
 

1,注意发展人员层级

严格控制发展人员数量在三级以下,包括要严格管控代理的行为,防止其越过公司制定三级以上的制度。上面说到,一般的司法实践中,层级的判断要从利益的传导中进行判断,同时公司(或平台)本身就属于一级。
 
2,注意自身行为的欺骗性
 
发行电子币如果是纯粹作为购买商品的优惠券使用风险较小,但是如果平台把电子币作为发展会员的奖励或者门槛,并进行与货币的等价兑付风险是很高的,同时还有一种就是消费全返模式或者免费模式,这种在商业模式上实际上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除非是平台自身拿出自己的钱进行补贴,但是实际上更多采用之后加入人的资金抽取比例进行补贴。
 
3,注意售后服务

对于消费者退款退货,质量问题的请求要谨慎处理,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售后部门进行处理。并加强对于质量,售后等问题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流程。
 
4,注意与市场监管部门等执法机关的沟通

社交电商的模式与传销有相似性,但是本质上不具有传销的欺诈性,企业应该通过合理解释模式的合理性,可持续性在哪里!国家虽然颁发了《电子商务法》,但这里面都是一些非常基础的,针对社交电商在具体市场运作中的很多细节和敏感问题,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有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社交电商普遍采用的三级分销的方式就已经构成了违法。

但是一种新型模式的发展,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有不同的看法,也会听取企业及时有效的意见建议。所以及时了解政府监管方向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后,我想说,传销在中国一直是个敏感的词汇,社交电商红利期也伴随着更多的风险,别为了活下去,出现不规范市场的行为。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不仅仅要抓经营,还要抓风控和合规!那些趁着红利期野蛮生长的企业,也必然会迎来更加严厉的市场监管。

作者介绍
李旭: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李旭反传销团队创始人

内容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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