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央行: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尽快出台

2019年10月5日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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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据《报告》披露,监督方将继续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尽快出台,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在健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法律框架、加快补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短板等方面,新京报记者在《报告》中注意到,监管方目前已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下称“小贷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企业等六类机构监管规制;起草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典当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接下来,监管方将继续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尽快出台。

据《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对380余个网贷平台立案侦查。3月28日在京举行“2019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针对2019年处非工作,会议提出年内将加快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条例将有望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规定,并明确非法集资入刑标准、罪名适用、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置等共性难点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对2018年的立法工作做出安排。其中,《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被列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项目。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于2015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央行负责起草制定。按照央行此前的说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是指经营放贷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主旨为规范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17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由当时的银监会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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