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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销引发的恶性案件层出不穷,令人谈之色变,但是传销离我们又很近,有时就是亲戚朋友介绍“赚钱生意”,那么到底什么是传销呢?如何避免掉入传销的陷阱?
3月27日,记者走进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并以其发展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负责人介绍说。
传销的模式五花八门,有时是一宗买卖交易,有时是一款理财产品,有时又是一种高利润投资……令人难辨真假,那么如何识别传销呢?“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别人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该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以前的传销多以买卖产品为媒介,现在的传销模式多以高收益为诱饵。对此,该负责人向记者列举了几类容易让人上当受骗的传销模式。
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在传销组织中的占比达到30%,已发展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流模式。其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
以钱宝网事件为例,以项目年化收益率高达50%以上吸引投资者,其收益构成中拉人头推广收益占了很大比例,靠着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涉案金额高达300亿元。典型案例有“云在指尖”、“万福会”、“维卡币”等。
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互联网类传销,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打着“资本运作”、“股权众筹”、“原始股投资”等电子商务的旗号,虚构境内外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建立网络平台,以高额返利、回报吸引网民注册会员,并以汇款、网银转账等方式认购所谓股权或基金份额,还可以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参加人员除获得静态的“投资回报”外,还可以获得动态团队计酬。典型案例有“1040阳光工程”、“云数贸”、“MMM金融互助”等项目。
以“消费返现”为口号的商城促销类传销,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同样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已被查处的浙江万家购物网,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诱使他人消费和入会,按照资格和条件,将参与者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等级别,实行层级计酬,涉案人员190万人,金额高达240.45亿元。
除了以上3类典型传销模式外,还有以慈善、公益、国家工程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社交平台内的微商类传销;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传销;“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因此需要时刻警惕。”该负责人说。
虽然大家都非常谨慎,仍有人会不慎被骗,那么被骗入传销后怎么办呢?该负责人给出了如下对策。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介绍、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本人参加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等条件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读者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内容来源:法治桂林、葫芦岛日报,请遵守CC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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