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不入组织就强迫喝洗脑水 涉恶犯罪集团7人被批捕

2019年4月12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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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助找工作、介绍女朋友等方式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再以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若有不从者采取“软”、“硬”暴力的手段,限制自由、不给吃喝、不准睡觉,有的甚至喝“洗脑水”等手段进行体罚虐待。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区丹徒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以赵某某为首的利用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7年年底至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史某某、张某某、卢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和夏某某等7人在加入传销组织后,为了牟取利益,又对后来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新人实施非法拘禁,逼迫其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每当有新人被骗入传销组织时,“主任”赵某某安排“管家”史某某、“老板”张某某、卢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和夏某某等人分饰“红脸”(挑新人毛病,体罚新人)、“黑脸”(冒充有案底或者曾经暴力犯罪过的人,恐吓新人)、“白脸”(假装关心新人,给新人讲规矩)、“带师傅”(24小时看守新人,给新人授课)等角色,对其实施非法拘禁,进行强制的“考察”。期间,赵某某安排史某某等人,采取让新人抱着行李箱罚站、长时间罚蹲、减少新人饭量和睡眠时间等手段进行体罚虐待,有的一次上10个小时,甚至还强迫新人喝由消炎药兑制的“洗脑水”,直至其缴纳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2800元一套的“产品”,其实“产品”并不存在,实际为“人头费”。


据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该传销组织等级森严,组织严密,内部设置“主任”、“管家”、“老板”等级别,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都是被害人,在经“暴力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后,又与其他同伙一起对新骗来的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打着幌子不断吸收团伙成员,团伙成员如“滚雪球”一般不断增加,严重威胁着经济发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该案提请审查批捕后,该院在综合考虑传销组织发展、运行特点,严格审查涉案人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分工及作用基础上,依法改变案件定性,认定该案系恶势力犯罪、赵某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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