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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微信“摇”到“天使” 却不想是个骗子
近两年,周某某身边的朋友都结婚了,而立之年的他却还是单身,未免压力山大。闲暇时间,他通过微信聊天平台交友,意图寻找人生的另一半。2017年3月,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周某某收到了一名女青年发来的“交友信息”,浏览对方基本资料时,这个网名为“美丽天使”的女子很快吸引了周某某,“她的头像照片格外甜美可人,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各方面比较中意,周某某于是频繁与对方联系,也表达了自己的交友意图和好感。几番网聊后,得知这个漂亮姑娘姓李,现年23岁,刚刚大学毕业,在天津一家公司做文案工作……聊天过程中,“李天使”也表示愿意和他“谈朋友”。周某某多次提出约会,但对方都以工作太忙拒绝。被爱情冲昏头的周某某并未怀疑,觉得女孩很上进。
“出去办事把别人电脑碰坏了,需要赔对方钱,你可不可以借我2000元?回头我把钱打你卡上……”其间,“李天使”找周某某帮了几次忙,通过微信,“天使”表现得很不好意思。女友提出要求,周某某没有不照办的。很快周某某就先后汇去了共计人民币9500元。这之后的一天清晨,周某某像往常一样给“李天使”发去问候,意外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电话也呈停机状态。
“天使”努力诈骗 赃款只为“冲业绩”
意识到被骗后,周某某来到派出所报警。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天使”的信息是虚假的,其真实身份是广东籍23岁女子边某。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在广东省惠州市一处单元房内将嫌疑人边某抓获,同时还挖出了边某的搭档──23岁的重庆籍男子黄某。
“我们也有一个团队,都是网友介绍参与进来的……”据两名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江西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主要经营保健品,团队里有三个主任,一个经理,员工十余人,在实际操作前,有人先给讲课,内容就是怎么利用公司产品赚钱。
边某和黄某交代:“公司没有底薪,前期因为要推广,主要靠认购产品赚钱,提成很高,认购一套是2800元,从中提370元作为直销奖;认购第二套后,在370元的基础上再加125元,依此类推,认购的套数越多,得到的直销奖就越多,并且公司承诺员工,认购费用累计到一定数额,全额返还,并且还能升职领取丰厚的固定薪水……其实到了这一步我们都明白,这家公司是一个分工明确的传销组织。过了一段时间后,公司主任又告诉我们怎么样用微信摇一摇与陌生人聊天,怎样冒充女孩,然后确立恋爱关系,最后以各种理由让对方汇款。”
边、黄二人已经意识到这个行为是诈骗,但为了“升职加薪”,他们仍旧按照公司意图,结为“搭档”,开始了诈骗行为,其间,团队主任负责购买手机卡,并给他们提供“办公场所”及食宿。男女搭档有分工,男性负责微信文字对话,女方负责通话、语音、视频聊天。而骗来的赃款则大部分交给主任购买“产品”,小部分留作自己用。据边某供述,从2015年以来,其诈骗成功过10次左右,得赃款万余元;黄某诈骗成功5次,得赃款13000元……
检察官说法: 擦亮双眼,不入迷局
综观本案,无论是被害人周某某,还是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诱惑”而陷入迷局。周某某轻信网恋,被虚构的人设和爱情冲昏头,导致钱财损失;而边某、黄某陷入传销组织,为贪图赚快钱,明知诈骗仍执迷不悟,编造谎言谋取不义之财,已经触犯法律。花花世界,诱惑重重,要擦亮双眼,不入迷局,不懒不贪不侥幸。
截至目前,两名嫌疑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被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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