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高某某等15人传销涉恶案件

2019年1月28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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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法院网讯  1月24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某等15人非法拘禁案。这是濂溪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审理的首例涉及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本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担任审判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官华出庭公诉。

濂溪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申某某等15人先后在九江市濂溪区设立四个窝点非法限制被害人邓某某等8人人身自由。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非法传销活动,传销组织分为总管、经理、大主任、主任、老板五个层面,以窝点为单位,各窝点之间相互配合,采取搜身、威胁、殴打、严密看守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加入传销组织。第一步被告人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以交友、谈恋爱为名物色受害人,将其骗至窝点后采取暴力手段控制其人身自由,第二步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折磨,精神摧残,迫使其屈服加入组织,第三步以所谓课程培训洗脑,扭曲价值观,入伙害人,继续为组织发展下线。

庭审活动经过合议庭的精心准备,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在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井然有序。

此次庭审活动邀请了区纪委、政法委、人大、政协和相关媒体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的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法律的权威及如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工作的开展等情况接受了媒体采访。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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