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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为什么很难取缔?
为什么涉案金额那么巨大?
一位资深经济犯罪侦查民警给出了6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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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切民间集资行为都是非法的。公司的执照和所谓批文,不代表公司的集资行为合法,国家发给他证件,不是让他来集资的,请收回您的不劳而获的投资欲望;
2.一切民间投资行为最终都会走向血本无归,您现在赚了,只是说明亏损的时间还没到来;
3. 集资公司在没有跑路之前,在没有人报案的情况下,任何机关和部门都没有权力介入侦查和调查,故而公司的集资行为很难被政府部门发现;
4.不要期待政府部门对集资行为进行监督。因为没有哪个政府机关有权力有能力随意搜查一个公司的账目和银行往来资金,这就像警察没有能力去天天守着每个人防止其犯罪一样;
5.媒体做广告和明星代言属于正常市场商业行为,他们没有义务和能力审核企业这种复杂的经济行为是否为非法集资;
6.介绍他人投资以赚取提成的行为具有传销性质。参与传销的投资资金属于赃款赃物,不但不能返还,参与人还将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您的被害人身份不能抵消您的犯罪嫌疑人身份,也不是对抗法律制裁的理由!
7大幌子掩饰非法集资行为
不法分子是如何迷惑市民进行非法集资的?
一是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为代表的部分民间融资中介,借信息咨询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二是各类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诱骗人们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四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商铺地产为名,引诱老年市民“加盟”或者以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引诱老年市民投资;
五是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
六是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七是发行价格低廉的纪念币、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定期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后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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