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防骗热线,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
近日,“MBI”传销骨干勾某国隐瞒自己曾因其它犯罪被判刑的情况,枣庄市峄城区法院将其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戴某周、张某柳、勾某国、梁某先后加入“MBI”网络传销平台,该平台借助网络进行虚假宣传,销售虚拟货币等理财项目,加入该网站需要一名会员推荐,并交纳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入会费用,通过虚拟游戏币的涨幅骗取参与者钱财,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及交款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财物。
张某柳经戴某周的介绍,加入“MBI”网络传销平台成为会员后,通过QQ群等方式积极在网络上宣传“MBI”理财项目,
戴某周加入“MBI”网络传销平台成为会员后,通过QQ群等方式积极在网络上宣传“MBI”理财项目,先后发展张某柳、勾某国、梁某先等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会员,并组织人员在语音聊天室学习操作方法等,并和张某柳等人组织“叶总”到广西省南宁市、山东省枣庄市等地积极宣传“MBI”理财项目。
截至案发,被告人戴某周、张某柳、勾某国、梁某先发展下线会员均超过120人,层数均超过3级。
2018年3月27日,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判处戴某周、张某柳、勾某国、梁某先四人缓刑五年到缓刑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和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勾某国在监外服刑期间,峄城区检察院发现勾某国隐瞒曾因犯非法经营罪被邹城市法院判刑的情况,峄城区检察院决定再审该案,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10月17日,勾某国被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逮捕。
12月5日,枣庄市峄城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判处勾某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内容来源:反传防骗快讯,请遵守CC协议!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小编微信号二维码,长按
添加,举报咨询加我哟
联系我们
电话:010-69243484 010-87688211QQ:304441599 695069812微信:13261207360地址:北京丰台区地铁9号线郭公庄附近官网:www.fcxxh.org邮箱:13261207360@163.com公告: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