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区块链”为幌子的新型骗局

2018年9月18日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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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都很火,新型骗局也随之而来,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在对“区块链”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被带进了“笼子”,手中的资金也成为“韭菜”被骗子收割。8月24日,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面对此类投资应保持警惕,千万不要被夸大的盈利回报所迷惑,谨慎投资。

【市民遭遇】

投4万元变50万元?

被套牢发财梦破灭

今年年初,郑先生从朋友吴先生那里了解到数字货币,对方称在做“区块链”,开发了一款数字货币,可以带他一起玩,等该数字货币上市后,一个币至少能涨到5元,郑先生答应了。

郑先生在吴先生处花了2万元,买来6台最高级的“矿机”。按照吴先生指导操作,郑先生在一个网站上注册后,每天就开心地到网站上领取收益,“里面有好几种‘矿机’,不同级别的‘矿机’采矿量不同,我买的是最高级的,采矿量也是最多的。”

过了十几天,吴先生又说,有人在低价出售“矿机”,郑先生再投2万元,买了8台“矿机”。

又过了一个多月,郑先生的“矿机”产出的数字货币超过10万个,按照吴先生的说法,上了交易平台至少值50万元。

今年5月份,吴先生说,该数字货币已经上了交易平台,并发来一个交易平台网址。郑先生注册后,看到自己投资的数字货币在平台上每个价格近2元。他很开心,想先卖掉一部分,把投资的4万元赚回来,剩下的就留着涨价。但他发现,能交易的数字货币量很少。吴先生的答复是,由于刚上平台,限量卖币,一天只能卖10个,过一段时间才能大量交易。郑先生卖掉了10个币,账户内多出了十几元。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到了8月份,这款数字货币价格断崖式下跌,一个币只剩几分钱。郑先生慌了,询问吴先生,对方称最近数字货币大跌,自己也亏惨了,账户上50多万个数字货币被套着。到现在,该款数字货币的价格在几分到1毛钱之间波动。

最近,在一个做“区块链”的朋友帮忙分析下,郑先生恍然大悟,自己买的并非真正的数字货币,更像是传销币。

“网红”称在境外发币

拉粉丝投资之后失联

“我是在网上认识他的。”两年前,市民小陈认识了一个“网红”林先生。林先生很喜欢和网友们分享自己“高大上”的生活,看上去经常全国到处跑,在不少城市有房产,拥有价值数百万元的车,谈的都是大生意。

今年,林先生开始在社交平台上给粉丝们普及“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并称自己在三个月内能靠数字货币赚1亿元。“有粉丝询问说能不能一起投资,起先他摆出一副数字货币不是谁都做的姿态,后来称,他与合作伙伴即将在境外发币。”小陈说。

不久,林先生突然称可以带着大家一起赚钱,并建了一个微信群。小陈也加了群,群里一共有20多人。林先生称自己马上就要发币了,大家可以尽量投资,并称他的女朋友已经准备卖掉别墅一起投资。

“他说这是稳赚不赔的生意,这时候投资,就像买原始股,以后涨起来了,我们想买也买不起了。”小陈赶紧拿出所有积蓄共5万元,转给林先生帮忙购买。群里的人纷纷投资,甚至有正在读书的学生,也拿出几千元来买。一些粉丝动起了卖车卖房的念头,有粉丝真的把房子或车卖了来投资。

“我和卖车的那个粉丝私底下聊过,他对林先生很有信心,还说有朋友就是投资数字货币赚了钱,现在已经辞职享受生活去了。”小陈说。

过了一段时间,林先生称自己已经在东南亚某个国家顺利发币。随后几天,他每天都会在群里发布最新消息。群里的粉丝们也很激动,短短几天,从林先生提供的数据里看,已经有了不少收益。

可是一个月后,林先生开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情绪比较低落的信息,似乎投资不顺利。“后来,他告诉群里的粉丝,币跌了,自己的别墅和车都没了。”小陈说。

几天后,林先生彻底从微信群里消失了,在社交平台上也不再发布消息。这时粉丝们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是被骗了。

【部门声音】

多部门联合发布提示

警惕“区块链”投资陷阱

据了解,虚拟货币传销案自比特币兴起后便在各地频发。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当中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部门提醒: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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