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测平台 做好案件报备 谨防披着互联网创新外衣搞传销的违法商家

2018年9月6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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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查办,表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传销从严查处的决心和态度,震慑了披着互联网创新外衣搞传销的违法商家。

案情回顾

自2017年6月起,杭州新尚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纸哒康生态贸”微信公众号商城销售纸哒康纸巾。当事人要求加入者必须支付一定金额,获得相应数量的纸巾,方可成为其合伙人,并获得推荐他人成为合伙人的资格。认购金额从399元至50万元不等,以对应其不同份额的奖励。30名以上合伙人可组建团队并获得团队总销售额2%至3%的红利,团队当月消费金额达到5万元,可获得1%至5%的领导奖。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发展合伙人298个,违法所得77万元。

江干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该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773849.03元,并处罚款50万元。

办案体会

针对不断出现的网络违法新手段,办案人员在查处本案时转变思路,积极主动地运用新手段来查处新型案件。办案人员在查办本案时,有三点体会。

一是用好监测平台,助力案源发掘。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发展人员均在线上操作,执法部门以传统的监管手段很难对其监管。借助全国四大互联网技术监测点,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本案涉及的网络传销案源线索,为本案的查办提供了精确情报、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是重视第一现场,深入调查取证。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四步工作法”要求,特别是线下实证,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会议文件、话术教程、财务单据、合同等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同时,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利用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对当事人电脑及商城内的数据资料进行证据固定,从而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证据,为案件的后续调查夯实了基础。

三是厘清传销模式,依法移送报备。在数月的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围绕入门方式、推荐形式、计酬模式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运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参与人等进行了多次询问调查,准确掌握了当事人的经营模式。厘清模式后,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将本案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为由退回。同时,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将本案情况向政府部门予以报备,做到稳妥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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