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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400余人加入传销,潜逃8年后落网获刑。近日,经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市法院以冯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4年7月至2008年底,冯某(四川省人)伙同冯某川(化名)等人加入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化妆品为名的传销组织。冯某按照该传销组织的规定,以各种名义诱骗他人到河南省安阳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汉川市等地,以发展下线会员越多报酬越多为诱饵,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每人缴纳2800元为加入资格,发展下线一人业绩基数为70点,按照累计的点数作为升级标准,并按照自己和下线发展的人数作为销售业绩计算工资。
2009年初,该传销组织被警方捣毁。其中冯某川2009年7月7日被警方抓获,2010年9月20日被汉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冯某于2009年4月15日刑拘在逃,直到2017年5月6日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侦查机关从扣押该传销组织电脑中获取了统计传销组织人员、层级及上、下线关系等资料,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冯某在传销组织中的级别为“A级”,发展下线人数为414人。
2018年8月22日,汉川市法院以冯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文来源于南方都市报,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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