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与世纪鸿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本人经济实力不支,提前告知合同方不进行租赁,被告知要扣百分之200违约金,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30,故该公司合同不合理,不合法。另外该公司收取保洁费用970元,也不退还。本人并未搬入房屋内,我认为这个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不合法,要求退还,违约金应当以合同法为基础进行扣除,保洁费等未产生的费用应当退还 ,且该公司提供的房源是隔断房,并未明确告知于我,本人在于该公司协商转租是得知是隔断,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确并未告知与我
'); })();
http://kefu.yuqing404.com/index/index/home?business_id=1&groupid=0&special=1&theme=25c1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