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作者 | 覃建行
编辑 | 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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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学研回归后的第 195 篇原创文章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大众的生活方式和传播环境,无数人在网络当中释放出参与的热情。网络传播的多主体将我们带入了一个“众神狂欢”的场域,鱼龙混杂的“狂欢者”将大量不良信息带入网络,虚假信息、黄色新闻等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时常生成“事实与谣言共存,真相与阴谋齐飞”的舆论环境。这时候,提高普通大众的媒介素养就十分有必要了。
传销受害者拿着报道质问记者:“媒体、记者报道这些信息诱使我们上当受骗,究竟要不要负责?”这是前不久,我在某媒体实习时亲身经历的场景。实际上,这些报道是一些自媒体推文。它们依托腾讯、网易、凤凰等平台的自媒体号相互转发、甚至部分内容洗白还被专业的机构媒体转发。
在受害者看来,有知名机构背书的推文就是新闻。作为普通公众无法区分自媒体文章与新闻的区别,也无法通过稿件来源识别其可信度,况且“来源”有时候并不可靠。实习时跟过了几个网络金融诈骗、保健品传销的选题,其中不乏类似情况。
“救救我们的父母”
在一个保健品传销骗局当中,销售公司声称采用直销模式,而商务部的直销系统却查询不到这家公司,它实际上做的是违法的多级分销即传销;此外这家号称销售过亿的公司,其官网竟然没有icp备案号,公司状态在工商系统显示为“经营异常”;主打产品的专利号竟然是只是申请号。而在传销微信群中分享的案例也不乏违背的常识的案例,比如治愈了HIV。
在另一家网络金融诈骗的报道中,我们在其官网就找到了重大的疑点:该公司所有高管信息居然全部是嫁接腾讯、支付宝等互联网企业的高管信息,照片、经历一模一样;上述信息都是通过产品的宣传信息反推获得,其获取途径也为公开的网络检索等。但即便如此,在媒体介入报道之前,这些受害者也无法自主核实接收的信息,大部分人对此深信不疑。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前不久,一条某旅游景点游览车着火十数人伤亡的小视频在本地微信群疯传。亲戚很快把它转给了我,并说:“赶快报道,是个大新闻”。实际上,这条没头没尾只有特写镜头的视频,是几年前发生在外地的事情。同样,当父母在朋友圈中分享无处核实的养生保健秘笈、不转不中国人系列的时候,我们是否意识到父母触网后在海量的信息流前如何提高分辨能力?
“他们颠覆了新闻业?”
当前,纸媒进一步衰落、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却在爆炸上升,社交媒体(亦或是社会化媒体)正在改变了我们获取新闻的方式。2016年路透新闻研究所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社交媒体作为一个新闻平台的崛起,改变了读者对新闻品牌以及新闻生产过程的认知。由于分发式的新闻环境,用户对新闻品牌相比从前更不在意。“很少读者关心新闻来源,相比之下新闻推送来源更容易被记住”。这表明,社交媒体正在作为新闻来源的假象存在我们生活中。
正如父母、亲友在朋友圈、微信群接触的信息一样,缺乏可考证来源的信息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判断。读者对新闻事实的区分与其接收信息的渠道、习惯变得相关。在第一部分的案例中,受害者记不住看到的推文是通过自媒体推送的,对他们而言,唯一的连接方式是“我是在某某平台看的”,如腾讯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对新闻来源的忽略,既不利于机构媒体品牌的塑造,也会增加假新闻传播的可能,而这又与我们的传播环境变化有关。
网络新闻是中国互联网发展最早的互联网应用之一,作为信息获取的基础应用,网络新闻服务形式已经从早期的以采编分发为主的自主传播模式转化到以用户资讯需求为主的资讯平台供给模式。当下,腾讯、网易、头条、凤凰等商业网站的app,已经成为国人最主要的新闻资讯app。而那些享有采编权的机构媒体的报道,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这些机构的二次分发才能扩大传播效果。
在我实习的部门,记者的报道依赖部门在微信公号、头条、网易、凤凰、百度等各大平台的自媒体号进行扩散。各平台对此类机构媒体账号扶持力度不一。实习单位常规题材在微信上一般阅读在5000-10000左右,而在头条则轻松100000+,过百万阅读是常态。报道固然传播出去了,但受众对内容制作者品牌的认知效果却不得而知。路透2017数字新闻报告称,新闻品牌的记忆受分发平台的影响。只有不到一半受访者能想起在搜索(37%)或社交网络(47%)上看到的新闻品牌的名字。
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称,目前,在新闻资讯领域,网络新闻的提供者和分发平台的分工也进一步清晰。内容制作方已经从以往以专业媒体为主转换到专业机构与自媒体并存;整体资讯内容过剩,跨界竞争日趋激烈。平台化的资讯传播模式促使大量内容提供者涌入,形成专业媒体、自媒体同台竞争的格局。资讯聚合平台不仅与专业新闻网站形成竞争态势,同时也与其他应用形成潜在竞争关系。
这表明,互联网上大量的内容与新的发行出版形式聚集在一起,或将导致受众对新闻事实的认知困难,导致新闻业的认同危机。路透2017数字新闻报告称之为,“在那里很难区分事实与不真实的事实、“另类事实”或有极端议程的信息。与此同时,那些没有区分度的新闻,常常是有点击量的头条新闻,消费者对原始资料不太了解,也不会特意选择一个特定的新闻品牌。”
这也就是为何,受害者会拿着自媒体文章质问记者“报道媒体要不要负责的”原因所在。作为读者,他们并不明白这些信息根本不是新闻,也很少有人知道“避风港原则”。当然这些要求过于苛责,但最基础的媒介素养还是应当具备。
“我们应知道如何区分假新闻”
面对上述情况,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显得尤为紧迫。媒介素养指的是信息时代不同群体和个人进行信息接收和“处理”的能力问题,包括接触和使用媒介能力、获取信息能力、理解能力,批判和质疑信息的能力,发布上传和表达信息能力、抵制不良信息能力等。
当前,互联网正在成为成为这个时代的基底层,一个万物皆媒的时代正在到来。我们知道,互联网络通过技术赋权使普通公众获得了更多的参与自由与表达机会,但是网民的素质却不会在一夜之间提高。泛媒介化生存虽然成了日常生活的常态,但也对普罗大众的基础素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新媒体的普及使得网络发言门槛进一步降低,而网民仍旧以中低学历为主。同时,虚假信息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模糊性和欺骗性。信息爆炸、过载炒作、水军等也在分散公众注意力。在这种情况下,学会区分假新闻是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必备的一项技能。
陈力丹在为《真相》一书写序时说,为了辨别真相,也是为了避免被欺骗被操纵,“新闻素养”就应该成为公民素养的一部分。全民都要掌握必要的新闻知识。这种素养不同于以往所说的“媒介素养”,那是审视传统大众媒体的,现在是自己如何面对涌到眼前的新闻信息,包括自己如何发布新闻。原本仅仅为专业新闻工作者掌握的职业知识,至少部分地转变为全民知识,这就叫自觉的“新闻消费与新闻评价”。
套用《双城记》中的一句话,现在是新闻最多,也是新闻最差的时代。无论是父母等长辈,还是网络新生代,在面对滚滚而来的信息洪流时,能否有效识别信息的能力至关重要。从采访的几个传销或诈骗案例来看,遇到网络信息先看来源,检查是否是权威的新闻机构;对信息内容核实时可以多方检索、印证,涉及企业可到国家部委网站工商信息、相关生产资质。总之,对网络信息保持一定的敏感。这或许是当下,提高自身媒介素养最低成本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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