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据广东警方通报,今年6月在广东肇庆、梅州、湛江等地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系列网络传销案件50余宗,涉案金额10余亿元,案件宗数同比增长了36.7%。当前,网络传销“毒瘤”发展迅猛,并呈现向山区蔓延扩散的趋势,亟需引起警惕。
网络传销四个表现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传销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网络传销分子借助互联网发展下线,发展方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拉人头入会,而是增加了资本运作、网络购物等新形式。具有隐蔽性高、传播广、取证难等特点。
从近几年打击传销行为的工作情况来看,网络传销主要有四种。一是假借“电子商务” “网购” “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吸引诱导下线参加购物成为会员,根据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商品数额的多少获得奖励。二是假借“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资源”等信息服务的名义,吸引用户交纳费用,并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和交纳的费用多少奖励会员。三是假借“资本运作”“私募股权”“私募基金”“投资理财”“网络基金”的形式,虚构国内外大型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吸引网民注册为会员,并发展、拉拢下线会员认购股权或基金份额。四是以网络游戏为诱导,假借“游戏股票”“开心淘宝”“金钱游戏”等游戏形式引诱玩家购买游戏充值卡或交纳会费,鼓励会员推荐他人加入,从而获得直销奖、销售奖,使其上当受骗。
升级传统打击手段
面对新技术条件下的“互联网+传销”犯罪新特点,传统的打击传销手段亟须升级,监管部门亟须强化协作,加大执法工作合力。
(一)“学习+改善”,助力基层执法。“打铁还需自身硬”,针对网络传销案件较一般经济违法案件更复杂、技术性更强、查办难度更大的实际情况,打击手段也要升级。一是要改善基层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财政支持,适当向基层倾斜“人、才、物”,逐步改善网络办案设备条件,根据网络传销执法的新形式、新特点,为基层配备、更新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的查询、记录工具。二是要夯实法律根基。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禁止传销条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规学习,加强以案释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运用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加强业务交流。建议“走出去”与湖北咸宁、山东蒙阴等打击网络传销执法经验丰富、方法较成熟的工商部门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其有益经验方法,开拓执法视野,提高“实战”能力。
(二)“引导+教育”,大力营造氛围。传销组织者利用群众迷信“高额利润、一夜暴富”的心理,故意混淆“直销”“传销”概念,组织领导犯罪。因此,基层工商所应依托经济户口,对辖区电商平台及直销商家加强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通过约谈、警示、告诫等形式,提醒直销企业高度警惕,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管理销售队伍,及时排查企业的涉稳隐患。确保直销企业不涉传,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同时,做实做细普法宣传和非法传销宣传工作。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联合公安等部门发布传销警示,使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年群体充分认识网络传销广泛存在的现实形势,时刻提高警惕,增强自身“免疫力”。
(三)“巡查+拓宽”,借力社会力量。一是将网络传销纳入重点监测任务,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强化网络监管巡查。结合“敏感词检索”“数据关联”等信息检测手段,向可疑网站网页深挖线索,追根溯源。二是最大程度发挥12345热线总平台和12315平台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相关部门移交等途径筛查案源线索,及时发现从事传销活动的网站网页。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奖励作用,依靠基层党组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保密及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对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的积极性,进一步破解“案源发现难”问题。
(四)“联动+协作”,聚力打击违法。一方面,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和汇报,使地方党委、政府成为工商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由政府牵头协调,完善各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形成打击合力。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作用,落实严防严控严打网络传销的属地责任。另一方面,建立互通会商制度。主动联络公安、通信管理、金融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互通情报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组织联合查处行动。同时,在调查案件时,及时商请公安等部门参与,利用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有效解决工商部门在执法手段、技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完善+借鉴”,致力探索机制。一是加强调研,及时梳理“打传”工作遇到的问题,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争取修订完善《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制定更具基层可操作性的条款,提高法律震慑力。二是加强对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供应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明确其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协助配合的义务;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借鉴推广“阿里巴巴”发布大数据“打假地图”做法,鼓励支持各类网站平台提供传销情报线索,配合职能部门绘制“传销活动热力图”,实现对传销窝点的精准打击。 (作者单位:梅州市工商局梅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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