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可能逃避执行,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万元,并提供了担保。
经审查,法院认为,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冻结的申请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程序规定,依法应当准予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法院最终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1×××41)、山东万嘉合生物技术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6×××2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寿光开发区支行;账户:95×××97,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重庆佳和幽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账户:95×××44,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的银行存款7000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护肤品牌“佳和家美”的运营主体正是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包括佳合家美活力霜、平衡霜、能量水抑菌液,以及曖美人活力医用修复面膜。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丰彬,持股比例70%;另外,股东吴继东持股30%。
此前,有媒体报道了关于佳合家美活力霜涉嫌传销的文章,其中,一名佳合家美经销商流传的《幽美集团系列产品奖金制度》显示,佳合家美的奖金制度,显性层面(另外有“合伙人”级别)共分为了三个级别:体验创客、创业创客、核心创客,为典型的“三级分销模式”,核心创客需要缴纳17600元,可以拿货200盒,单价88元/盒。
除了简单的不同级别享受不同的拿货价,可以赚到差价,还有特别推荐奖:核心创客推荐核心创客,该核心创客购买产品,按5元/盒给予推荐奖励;除核心创客以外的其他创客,推荐其他创客后,被推荐人首次购买的产品,按5元/盒给予推荐奖励。
另外,累计销售业绩达到1000盒,本人成为核心创客后直接推荐核心创客不低于三人(无时间限制),且每名核心成员为公司创造的销售业绩需达到200盒,成为合伙人(级别)。
合伙人可以享受4大奖励,包括赚取差价(合伙人享受全球最低拿货价78元/盒);团队建设奖(为表彰合伙人对公司发展建设做出的贡献,公司按实际销售业绩8元/盒进行奖励);全球总销量5元分红(奖励方式为:个人销售业绩3元/盒+团队加权业绩2元/盒);合伙人培育奖(合伙人培育的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合伙人按照5:3:5发放奖金)。
此外,在去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河北省临西县公安局于2020年4月26日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吴继群(该公司董事长)、丰彬(该公司总裁)等人进行刑事拘留,现均已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