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虚拟货币传销犯罪”请注意公安部这个用词!

2017年2月3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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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如流水,
看着钱包中所剩不多的毛爷爷,
不禁在想,
如果自己能印人民币那该多好,
再也不愁没钱花了。



你还别说,
如今还真有人干起了央行的活,
在网络上“发行”虚拟货币,
竟然还有市民上当受骗、踊跃认购。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要提醒各位的是,
这些网络虚拟货币大多和传销有关。

案例

号称升值数百倍的恒星币




2016年11月1日,
广东警方通报摧毁多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其中就包括恒星币传销网络。 
据介绍,公安部专门发来贺电:

将此案的侦破评价为:
“是全链条、整规模打击虚拟货币传销犯罪的经典战役”。


请注意公安部的这个用词:
“虚拟货币传销犯罪”。
也就是说,对于恒星币这类虚拟货币,
警方的定性是传销、是犯罪!!!


其实,恒星币的套路非常简单粗暴,
但偏偏还有人上当。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首先,精心编造各种高大上的宣传口号,
让普通市民不明觉厉。



这是恒星币的官网首页,
目前网站已被警方查封,
内页无法点开。
不过,百度百科中还有恒星币的表述:
“恒星货币STR是恒星协议中的原生数字资产。
恒星(协议)是用于价值交换的开源协议,
在2014年由Jed Mccaleb和Joyce Kim创立”。
其宣传口号包括:
恒星币是“世界十大数字货币之一”,
目前全面进入中国市场。
怎么样,洋气吧,
恒星币还是舶来品!



其次,放肆夸大赚钱能力、造富神话,
诱惑市民参与。
恒星币号称“两三年升值数十乃至数百倍”。
其宣传资料算了一笔这样的帐:
如果购买了200台“矿机”(每台5000元),
按照每台每天生产50枚“恒星币”计,
一天会生产10000枚恒星币,
这些币一年后价值将翻十倍,
投资者将获得365万美元的收益。
按照这种算法,
投入100万,
一年后收益超过20倍。 
怎么样,诱人吧,
恒星币分分钟造就百万富翁!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请注意了,
上述两点还仅仅涉及虚假宣传,
之所以恒星币被定性为传销犯罪,
关键是第三点——拉人头的吸金模式。



根据广东警方披露的资料,
恒星币是依靠微信群拉人头发展下线,
其盈利模式就是“上线吃下线的钱”,
从“一级矿工”到“三级董事”,
该传销组织设立了35个层级,
在全国发展会员超过16万人,
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说法

虚拟货币并非合法货币



百度搜索,
像恒星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真不少,
比如,百川币、克拉币、摩根币、爱币等等,
网络虚拟货币俨然成了一门“大生意”。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但是要提醒各位的是:

虚拟货币并非合法货币,投资有风险。



虚拟货币其实就是数字货币,
是一段看不见摸不着的程序代码。
数字货币的开山鼻祖是比特币,
如今连比特币在全球都没有合法身份!



早在2013年
央行等五部委就出台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这是目前唯一一份关于数字货币的官方文件。
其中提到:
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此外还明确指出,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业务”。



今年年初,
比特币的暴涨暴跌引发监管层关注,
央行调查组进驻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中心,
同时再度重申比特币并非合法货币。



作为数字货币的开山鼻祖,
比特币尚无合法地位,
更何况其他数字货币呢?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问题来了,
为什么警方不查比特币,
而恒星币却被定位为传销犯罪呢?
正如前面说的,
比特币没有返利、没有拉人头,
而恒星币靠的是拉人头来吸金,
发展下线能够拿提成!

支招

涉及“返利和提成”,赶紧远离







对于数字货币的前景,
断言不能妄下,
只能提醒市民:
数字货币并非合法货币,
最好别碰。



一来不能再现实生活中使用,
二来,炒作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你愿意炒是你的事,
炒赔了也没有任何法律会保护你。


最关键的是,
对于恒星币这类虚拟货币,
由于大多涉嫌传销犯罪,
市民千万不要参与其中。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至于怎样识别虚拟货币传销,
总结了两个关键词:
返利+提成。



查阅了众多案例后发现,
虚拟货币传销的“盈利”套路大多包括两种:


其一,静态盈利,也就是返利,
市民投入一笔资金后,
每天或者每周进行分红,
这相当于传统传销模式中的交门槛费;


其二,动态盈利,也就是提成,
在获取静态盈利的同时,
市民推荐新人加入后可获奖励,
还能从新人和新人发展的下线的分红中提成,
这其实就是传统传销模式中的拉人头。



其实啊,
不光是虚拟货币形式,
其他所谓的投资也可以利用这两点判断,
只要牵涉到“返利+提成”,
都有传销的嫌疑,
市民们千万得注意回避。




虚拟货币传销罪,公安定性法依随。
明知犯罪贪多利,后果自担别后悔。

来源:长沙打非专线,特此鸣谢!
以上由防骗大数据团队白茂生编辑排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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