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政府加大了打击传销力度,但传销经济邪教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遭受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异地拉人头传销猖獗,传统传销转战互联网,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打击传销任重而道远,反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携起手来,狙击传销邪教的疯狂蔓延!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请关注反传销协会微信公众平台:lixufcxxh
去年12月31日,西安警方接到报案称,西航花园小区B区某户有传销窝点,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涉嫌传销的柯某等6人带回审查。今年1月4日,警方在西航花园小区骞柳一区某户将涉嫌传销的宋某等8人及一些传销资料查获。
该传销组织没有具体商品,也不提供劳务,主要靠拉人头发展下线。去年2月,柯某姐姐被弟弟介绍进传销组织,“弟弟在传销组织里是经理级别,我投资了36800元并发展了两个下线,俩下线分别投资近7万元、2万元”。被抓后,柯某供述,他也是堂弟介绍的,该组织实行“五级三晋制”,并宣称交3800元,两到三年内能挣381万元,交69800元,能挣1040万元。
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开始,柯某、宋某经人介绍,先后加入名为“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在西航花园小区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发展下线。至案发时,柯某、宋某在传销组织中级别均已达B级经理,并分别担任讲师、总管等领导职务,并且该传销组织人数超过30人,认为柯某、宋某已触犯《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灞桥法院近日一审判处柯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宋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相关法律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犯本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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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协会多次去西安解救劝说传销人员,近年随着别的城市打击传销力度加大,很多传销组织大举往西安迁移,在西安的未央区、浐灞半岛、灞桥等地,还有邻近的咸阳等地,有很多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该文报道的西航花园小区反传销协会也多次前往解救劝说传销受害者,山西人特别多,更多了解请看《陕西西安灞桥区西航花园”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猖獗》,点击最下面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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