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本运作”投资69800元就能赚1024万?

2016年7月25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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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犯罪嫌疑人陈某投案自首,27名甘肃籍广西“1024”特大传销案组织人员全部到案。至此,这起由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主办的案件,历时4年的艰苦取证、缜密侦查最终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据了解,该案中的27名犯罪嫌疑人除一人患病取保候审就医外,其他26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警方揭露传销内幕

7月20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外公布了该起轰动全国的传销大案。

要具体了解该传销大案,时间还得追溯到2012年底,当时一些受害人发现,当初介绍他们进入传销组织的“头目”又在兰州发展下线,于是将其扭送到了公安机关,该传销活动也随之浮出水面。对此,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指示五大队全力侦破此案。

据经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王学农介绍,经过警方前期调查发现,“1024”特大传销案以搞小额资本运作为名,采取连锁销售形式,要求投资者每人投入份额共计6.98万元进行投资以获得加入资格,再按“1+3”金字塔模式发展三个下线,并以发展人员人数作为返利的依据。“1024”指的是“1024万元”,是传销组织为传销人员订的最低奋斗目标,只要按照他们的运作模式,每人最低能赚到1024万元钱,如果业绩突出,赚的将比1024万元更多。

该传销组织还鼓吹“五级三晋制”,五级分别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以及高级业务员,组织以五个级别为一个团队。三晋制为:一个人的下线只能有三个人,高层头目往往在异地遥控、指挥,被发展的对象一般只能接触到比较底层的传销人员,一个团队就会有一百余人受害。

“最初,传销组织者也是受害人,他们一旦被亲戚朋友等数人‘拉下水’,就会变为犯罪人员。”办案民警介绍说,进入传销组织,便会接受洗脑讲座,一心想着发展下线收回本钱,并梦想大赚一笔,于是采取引诱、胁迫等手段,介绍朋友加入,或者级别较高的传销人员会强迫其他传销人员继续发展下线,但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一旦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层级达到三级以上,人数超过30人即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自己将从受害者变为犯罪人员。

五大队副大队长陈晓云介绍说,该传销组织还将误入歧途的公职人员、金融从业者等特殊群体作为该组织的“活广告”,在内部大肆宣传,用于给成员们“洗脑”,彰显组织的合法性。

传销人员讲述传销经历

李某,今年60岁,家住兰州市城关区,2014年3月9日被警方在桂林市抓获,2015年1月19日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0元。李某在法庭上称,2008年2月,他在广西省桂林市经程某介绍投入6.98万元加入传销组织后,便在兰州等地直接发展或者间接发展了下线有30多人,成为了高级业务员A1级。

退休女工王某也是该案的传销人员,据王某透露,她经朋友介绍前往广西做投资集装箱生意,不料却被拉进了传销组织,被洗脑后还将另外一名朋友拉了进来,甚至不惜自己垫钱购买“空线”,以达到下线三个人的标准。王某称,她首月投入6.98万元后,次月返还1.9万元,并有下线人员返利收入,为此,她幻想多拉些人进来,以此提升自己的层级,成为“老总”后每月能固定拿到6万元。然而,钱投进去后,除了重新拉人返利,本金却难以收回。随后,在广西吃住都不再免费,日子越来越难过。

“再不自首,日子就太难熬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时叹息道。据陈某讲述,他与姐姐进入传销组织是上了哥哥的当,刚进去也赚了些钱,随后他去了广西的传销窝点,但窝点被警方端掉后,他只能与姐姐潜逃回兰州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最近,因病情越来越严重,私人诊所医生告诉他需要到正规医院做截肢手术,但他又是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人员,在医院不能使用身份证,万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投案自首。

李丽(化名),今年47岁,从兰州前往广西参加传销组织,该窝点被警方端掉后,李某潜逃,2016年4月5日投案自首。她说,在逃亡的两年时间里,啥地方都不敢去,整天提心吊胆,怕被熟人或者警察发现,现在好了,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了。

26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据警方介绍,该案从2012年侦办至今已有4年时间,其间,民警多次前往广西调查、取证、抓捕,虽然过程很艰辛,但最终成功破获了案件,目前该案中的27名犯罪嫌疑人中,已有26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王学农认为,传销犯罪不仅危害社会经济秩序,还极大地危害到了社会人际关系,破坏和谐社会。因为,传销组织是以发展人头为目的,而发展人头最核心的网络就是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为了拉拢人头,他们不惜出卖自己的亲人、朋友,亲至父母、妻儿,远至亲戚、朋友。

在警方重拳打击传销犯罪的同时,警方也向市民“支招”预防传销。如何避免自身卷入传销?王学农说,首先不能总想着“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要培养理性的投资心理和生活态度,这是最重要的。同时,要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注重防范境内外一些企业顶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等名头的互联网传销活动,这些所谓的网络企业,并没有实体公司,群众不要轻信。最后,要多方核实情况,可以通过114、工商注册等系统查询,很多传销者为了勾引亲友上当,往往会跟亲友说某工程是发财机会,不可泄露,群众若怀疑是传销骗局,就一定要寻求帮助,不要保守所谓的“秘密”。一旦发现是传销活动,要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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