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海口女子升级传销组织“老总”发展下线69人 被判三年

2016年7月19日 评论 0

南海网海口5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方茜 胡坤坤)以投资“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和谐商务理财”等活动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三年来发展下线69人,层级超过三级。5月2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某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被告人贾某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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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期间,贾某萍以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为据点,以投资“连锁经营”、“资本运作”、“和谐商务理财”等活动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没有经营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形成层级分明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施行“实习业务员、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的“五级三晋制”层级管理,在运营中要求每人缴纳6.98万元或7万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或有不等数额)的入会费用获得加入组织资格,并以获取提成和返利为诱惑,诱骗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从而提升自己的层级获得更多的非法收益。贾某萍成为该组织的“老总”级别人员后,通过参加或举某办传销组织宣讲会、经理复制会等活动对尚未成为“老总”级别的人员进行鼓吹、宣讲,有目的、有组织的诱骗他人继续进行传销活动。贾某萍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有贾某芳等3人,贾某芳等人又分别发展了数量不等的下线人员。
经调查,贾某萍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共涉及69人,层级超过三级。2014年6月5日,贾某萍到海口市公安局投案。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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