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首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9日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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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首批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养生馆虚假宣传、无证经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隐蔽性超强的案件。截至7月7日,该省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中共立案查处269起,结案134起,涉案金额852万多元,罚没514万多元,移送公安案件45件。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中,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查处各类涉老“食品”“保健品”诈骗违法行为,积极联动网信、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卫健、银保监等部门,充分运用数字平台监测功能,广泛应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深挖锁定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固定涉案网络证据。同时根据涉老产品、经营主体违法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分情形、分类处置,综合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处力度。

案例一: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曹承花健身器材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丽水市莲都区曹承花健身器材经营部通过赠送氢素片、牙膏、香皂、洗衣液等小礼品,吸引老年消费者到其店内参加制氢机等产品的体验活动。期间,当事人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文字图片、现场讲解、消费者现场分享使用效果等方式,在其经营场所和由老年消费者组成的微信群内,大肆宣传其销售的“瑞联宝瓶制氢机”具有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疾病的功效,误导、欺骗老年消费者。另查明,案涉“瑞联宝瓶制氢机”执行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属于一般家电产品,并不具备当事人宣称的上述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被责令停止违法,并处罚款200000元。


案例二: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楚生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武康街道楚生养生馆销售的藏王宝胶囊和藏方七草抑菌乳膏分别为保健食品和抑菌类卫生用品,并非药品,但其在会销过程中公然宣传功效,将服用不同周期、数量的藏王宝胶囊与身患不同年限的各种疾病的患者相联系,同时宣传藏方七草抗菌乳膏对各种皮肤病的治疗作用,涉嫌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案例三: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文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打着美容养生招牌,吸引众多爱美中老年妇女咨询购买并使用“嗨体 HEARTY”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A型肉毒杆菌毒素产品。经认定,现场检查查获物品清单中涉及的品牌TOXTA(规格100单位)及品牌Botulax(规格200单位)的产品为A型肉毒杆菌毒素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所指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因涉嫌无许可证经营药品,涉嫌构成犯罪,当事人文某某已被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四: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销售性保健品案

2022年4月,岱山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全县有6家成人用品店违规销售性保健品,依法抽检的22批次性保健品均含有处方药西地那非成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本身底子较差的中老年群体,甚至会有生命危险。这6家成人用品店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五: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查处蕲灸堂保健按摩馆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定海蕲灸堂保健按摩馆通过办理月度体验卡、发放免费体验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体验使用多功能熏灸仪,并销售多功能熏灸仪、艾制品,并宣传艾灸可预防新冠、治疗疾病等效果,宣称“艾灸不是只针对一种疾病的,而是针对阴阳气血经络问题引起的所有疾病”“想预防新冠……艾灸就是最好的选择了”“隔姜灸广泛应用于内外肤五官等各科疾病……调节肠胃疾病、泌尿系统、生理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提高免疫力……调节慢性鼻炎、头痛等”。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已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000元。


案例六:丽水市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碧萝芷保健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青田碧萝芷保健品经营部通过为顾客办理会员、发宣传单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进店参加会议讲座,在会议讲座期间向在场的消费者宣称护康胶囊具有抗氧化、降低尿酸、降血脂、降血压、改善性功能、预防老年斑、调节眼压、缓解眼睛干涩、帮助伤口愈合等功效,借机推广店内商品。青田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其停止违法并对其处罚款300000元。


案例七:丽水市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芝养保健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1年11月5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龙泉市芝养保健食品经营部组成营销团队,与旅行社合作并租用会议室对来龙泉的老年旅游团进行“洗脑式”宣传。通过宣讲、播放视频和PPT课件,向老年人虚假宣称灵芝、灵芝孢子粉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辅助抑制肿瘤,体质增强,增强肾功能,抗疲劳,补血,降低尿酸,改善睡眠,甚至治疗新冠等功效,从而诱导老年人购买上述灵芝孢子粉产品。龙泉市局调查认定当事人构成虚假宣传,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案例八: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和福床上用品店某床垫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镇海区九龙湖和福床上用品店瞄准中老年消费者,制作了一批抬头为“XX寝具”的印有“对颈椎、腰椎、关节炎、腰酸背疼等有显著作用”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名片,并将名片和店内的产品手册钉在一起发给来店内的消费者,用作店内某品牌床垫、枕头、按摩床单、凉席、被套、被子等产品的广告宣传。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在床上用品的广告宣传使用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违反广告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处罚款50000元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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