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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出一份法院判决书,某通讯公司原工会主席何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集资诈骗了21.19亿元,一个工会主席怎么能诈骗这么多钱呢?一起走进案件的背后。
何某某今年51岁,27岁的时候进入某通讯公司,30岁就当上了该公司的工会主席,还分别担任工会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何某某任职期间开设了微信公众号,还成立了她本人的“粉丝俱乐部”。在2015年到2017年期间,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途径发布集资,鼓吹拥有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投资渠道,以高回报为诱饵,在工会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募集资金。
该公司的同事们大部分以为是工会给大家谋的福利,所以纷纷把钱投给何某梅。除了该公司员工外,还有该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关联公司、外部合作单位人员、外部人员等,七七八八加起来有8800多人给了钱,总共募集了21亿元,其中还包括一些公司高管。
在整个集资诈骗过程中,何某某最重要的大招便是惊人的高额年化回报。裁判文书显示,何某某曾经给一位公司高管发出了接近5万倍的年化回报。这样的高回报游戏肯定不能持续,最后也没能退还约4000人的理财资金,合计8.99亿元。
2015年那会银行理财收益大概5%左右,5万多倍的年化能白给吗?也有人提出质疑,都被何某梅和她的粉丝给骂回去了。
那这些钱都被用到了哪里?根据何某梅交代,募集的钱她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了,然后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等,股票账户基本都是自己控制。判决书里面还有一句话耐人寻味,“有的钱有没有拿来还她自己的借款和购买珠宝等,她也不记得了”。
最终,何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文章来源:“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央视财经、郑警蜀黍 转载声明:请遵守CC协议,转载不注明来源上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