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科技日益发达,电子产品越来越多,质量也参差不齐,使用电子产品的人也越来越多,电子产品的频繁使用导致的近视,逐渐成为影响我国青少年儿童健康的一个重要问题,近视的低龄化和重度化情况日益严重,成为困扰儿童青少年、家庭、学校、社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有些人就从这些问题中看到了市场,众多企业趋之若鹜,使得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日益突出。
近日,本网就收到王先生的举报信,一个名为“今生睛视”的护眼项目,并购直企“三八妇乐”做拉人头、多层次团队计酬的传销模式。
据了解,“今生睛视”商标隶属于杭州创页控股有限公司,“今生睛视”微信小程序商城属于湖南和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宣传中又以广药白云山做背书。宣传资料显示:今生睛视是属于白云山5G新零售的开山之作,而在产品包装上确实印有白云山字样。
刚开始王先生也是比较看好这个近视矫正行业前景,以为只是正常的经销分销,把货卖出去就行了,等到深入了解以后,发现并非如此。根据上级代理发给王先生的宣传资料显示,“今生睛视”主打产品为今生睛视护眼组合套餐分别从西医和中医的角度来保养眼睛。
宣传中今生睛视护眼组合的适用的范围极为广泛,其功效有:调理和改善近视,弱视,远视,散光,老花眼,白内障,青光眼,眼疲劳,眼睛肿胀,眼睛干涩等症状,还能缓解视力下降,增强眼部抵抗力,淡化鱼尾纹,祛除黑眼袋,黑眼圈,迎风流泪等作用。
为了证明产品的可靠性和增加用户的可信度。上级代理还介绍了不少所谓成功案例。(如下图)
比如王先生,在使用今生睛视的产品后,原本0.4的裸眼视力,提升到了1.0。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所以“今生睛视”产品已然涉嫌虚假宣传。
而在本月“今生睛视”又牵手直销企业“陕西三八妇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起来涉嫌传销的多层次团队计酬模式。
级别达成条件销售比例说明
首次消费499元产品,赠送V1资格,加赠12个月499积分,赠送积分仅限购福利商城的产品抵用
V2销售4990元或者累计50盒产品(无区域),30%赠送区代资格,加赠12个月4990积分,赠送的积分仅限购福利商城的产品抵用。
V3累计完成900盒,联合军销售260盒,38%赠送市代资格。
V4累积完成3000盒,联合军销售600盒,46%,享受V4分红。
平级奖励:旗下每支团队级差收入作为你的平级奖励。
一代,每盒15块,二代,每盒6块,三代,每盒7块.。
V4分红奖
业绩奖励比例
销售0-10万,奖励2%
销售10-30万,奖励3%
销售30-60万,奖励4%
销售60-120万,奖励5%
销售120-200万,奖励6%
销售200-300万,奖励7%
销售300-460万,奖励8%
龙虎榜分红公司月销售业绩3%奖励龙虎榜前50名...............
区域奖励
区代:达到V2资格,在选定的区域代理,落地一盒奖励7元。
市代:达到V3资格,在选定的市级代理,落地一盒奖励3元。
合伙人分红
V5合伙人培养5个V4,V4代理商月销售大于1200盒,总销售大于10000盒,享受2%分红(加权平均)
备注:奖金的10%为复消积分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是为传销。“今生睛视”的造富模式采用级差的多层次计酬,已然是涉嫌传销。
而在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发布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三)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