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常释承诺“一单回本、两单赚钱”,普通化妆品也能宣传美白、消炎?

2021年11月26日 评论 1

有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零售总额和产量预计分别可达3392亿元和142万吨,而护肤品市场也已成为了化妆品市场中规模最大的子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号称“只需轻轻一喷便能轻松解决护肤需求”的化妆品——“艾常释肽爽喷雾”在最近两年里也开始活跃在不少人的朋友圈中。

号称1瓶喷雾可以顶“1瓶水+1瓶精华+1瓶乳+1瓶霜+1瓶眼霜+1瓶舒缓液+1瓶隔离+1瓶防蓝光液”的“艾常释肽爽喷雾”到底有多神奇?这款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真的具有美白、祛斑、消炎等多重功效?艾常释旗下多款产品还存在责令改正的记录?艾常释公司现行的多级代理制度又该如何解读?“寡肽又称作表皮生长因子”的这种说法是否有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公司背景,矛盾之处?

据官方公众号介绍,作为一家定位于时尚大健康产业的综合性企业,艾常释集产品研发、营销策划、品牌加盟、商学教育、健康管理等为一体,公司始终站在用户立场,不断研发高品质产品、钻研先进技术、打造专业模式、完善培训体系,让每一个选择艾常释的人不仅能享受到性价比高的优越产品,也能在这里实现个人价值。

而艾常释的历史更是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1875年,常艾堂创始人常攀柱在19岁时赴京科考,因误了考期便留在一家医馆行医,1885年,承下东家医馆,创办“常艾堂”,经十余年发展,成为当地第一医馆,经数代传承,至“艾常释”品牌创始人常青(第四代传人)已有百余年历史。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30日,原名杭州艾常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青,股东有常青(大股东)、候安玲,监事为常瑞琴,注册资本20万元,据2020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在当时的认缴出资额还是5000万元,不过实缴出资额仅为0元。目前,该公司的官网(www.aichangshi.cn)已无法访问。

在公司管理层方面,担任艾常释公司创始人和艾常释社交新零售首席执行官还是常青(英文名:Sunny);担任艾常释社交新零售执行总裁的是联合创始人候梓棠(英文名:Vimee);担任艾常释赢家商学院院长的是联合创始人候梓涵(英文名:Mary);担任艾常释公司教育部总裁的是联合创始人尹领(英文名:Charis);担任艾常释公司市场执行总裁的是联合创始人李广旗;艾常释公司商学院执行院长名为龚军华;常瑞琴则是艾常释品牌经理、商学院讲师、艾常释社交新零售后勤部经理。而根据官方在几个月前发布的通知来看,目前,李广旗、龚军华等人已与公司分道扬镳。

再说回艾常释公司本身,官方公众号“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资料《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修订版》中的表述也与现实情况存在矛盾之处,这篇文章是这样介绍该公司的:“2017年8月,杭州艾常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时隔两年更名为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招聘网站中,艾常释公司的成立时间又变成了2018年1月。显而易见,上述关于公司成立时间的表述,明显与实际的工商注册信息不符。

再回首,当时间来到2018年8月30日,也就是在该公司注册后刚5个月的时候,这家企业就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沦为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示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6667元,案号为(2018)浙0109执7055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艾常释社交新零售,因“艾常释肽爽喷雾”这款产品而闻名,因此也得名“肽爽社交新零售”。眼下,在微信小程序“艾常释新零售”的首页,肽爽社交新零售就被标示为“普通人跨越阶层、实现美丽、财富人生最快的捷径”。

“最快的捷径”?显然,这样的宣传违反了我国《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商品或服务优劣均为相对的,具有地域和时间阶段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绝佳等语言,违背了事物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会造成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所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用语,与此类似的“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或近似的最高级形容词“最”字用语都属于绝对化用语。

美白、消炎?虚假宣传!

说到产品,“艾常释肽爽喷雾”毫无疑问是艾常释经销商口中首屈一指的拳头产品,2019年12月,由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2019艾常释品牌问世会正式举行,艾常释肽爽喷雾也就是在那个时刻走进了大众的视野。而这款产品的功效也被包装得十分具有吸引力,据有关公众号介绍,该产品具有美白和祛斑等多重功效。

微信小程序“艾常释新零售”所提供的素材中,也有“美白”这两个字。

而实际上,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艾常释肽爽喷雾”的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0004706”,生产企业是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企业是广州市名宇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显然,该产品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众所周知,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大类,而美白、祛斑无疑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才具有的功效,“艾常释肽爽喷雾”身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却如此宣传,上述宣传材料明显属于虚假宣传。

而在很早之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第10号)》,明确将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通知指出,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与宣称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作用机理一致。为控制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凡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将其一并纳入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严格管理。没有实际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不得宣称相关特殊功效。综上所述,艾常释在其官方公众号上的上述宣传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此外,关于功效承诺方面,经销商提供的有关宣传图片显示出来的“10分钟见效28天重塑轮廓3到6个月年轻3到10岁”、“28天重塑轮廓、90天后年轻3岁不是梦”等广告语,也涉嫌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同样,还是在小程序“艾常释新零售”对外展示的招商素材中,艾常释喷雾的功效还被指出包含“消炎杀菌”在内。

对此,我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显示,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或宣称下列内容:(一)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并且,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也对于上述宣传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第四十三条对于化妆品广告宣传也有所提及: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寡肽成分,混淆视听?

说到该产品所含种种成分,也分别宣传材料包装为具有“清热解毒、消炎杀菌抗过敏、抗衰老、美白、抗氧化、提高皮肤免疫力”等多重作用。

在产品成分表中,我们还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寡肽-1”的字样,在介绍这款喷雾的同时,公众号“杭州艾常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对寡肽这个成分有着进一步的说明:“寡肽又称作表皮生长因子,符合护肤品的相关法规,可以合法备案,已经成为修复产品的必然选择。”(内容有删减)

而事实上,寡肽-1和人寡肽1(表皮生长因子,EGF)非同一种物质。寡肽-1为甘氨酸与组氨酸和赖氨酸组成的聚合物,而表皮生长因子(EGF)是53 个氨基酸组成的多肽。国家药监局此前也曾发文指出:“不同于寡肽-1,人寡肽-1(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而现如今,艾常释竟然还在介绍寡肽-1时提到表皮生长因子这个说法,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混淆概念,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责令改正,多条记录

当然,艾常释备案的产品也并非艾常释喷雾一款,还有其他产品,而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的相关页面中,围绕着其他产品所出现“责令改正”的记录也颇为刺眼。“艾常释青爽净颜慕斯”、“艾常释阿乐美素颜霜”、“艾常释天仙配活性肽焕颜面膜”等多款产品就曾遭到责令改正,原因同样是“产品安全技术相关资料不全”。

接下来,我们再说回“艾常释肽爽喷雾”本身,正如前文所述,艾常释平台目前正在销售的是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0004706”的喷雾,而在该产品备案前,还有一款同名产品(备案编号:浙G妆网备字2019012458,现已注销)早已注册。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产品的备注一栏中,还出现了这样的文字信息:“(有关部门)对杭州艾常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备案后检查,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原因是备案填报地址处查无此企业”。

四级代理,多项收益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艾常释现行的奖金制度。据推广人员阿花(化名)介绍,艾常释是会员制新零售,参与者被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门槛为1500元的银创、门槛为3600元的金创、门槛为18000元的钻创,以及门槛为5万元的合伙人(也叫联创)。银创推荐5个银创升级金创,金创推荐5个金创升级钻创,合伙人不能通过推荐其他人加入来升级。

以零售价为298元一瓶的艾常释肽爽喷雾为例,银创首次入会员需要购买6瓶(首次提货价为250元),复购价为188元;金创首次入会员需要购买15瓶(首次提货价为240元),复购价为154元;钻创首次入会员需要购买80瓶(首次提货价为225元),复购价为122元;合伙人首次入会员需要购买222瓶(首次提货价为225元),复购价为98元。

除了能够赚取零售利润和代理间的差价外,艾常释的经销商还有直接推荐奖和间接推荐奖可拿,这个奖金属于平级推荐奖,银创推荐银创,拿一代600元,拿二代200元;金创推荐金创,拿一代1500元,拿二代500元;钻创推荐钻创,拿一代5400元,拿二代1800元;合伙人推荐合伙人,则直接能拿到1万元的提成,而且这位推荐他人加入的合伙人还能从被推荐进来的合伙人这里拿到每瓶10元的补贴,这个补贴还可以永久拿。

此外,涉及到团队收益的“管理收入”也不容小觑,业绩达到5万可拿2%;业绩达到15万可拿3%;业绩达到30万可拿4%;业绩达到50万可拿6%;业绩达到150万可拿8%;业绩达到300万可拿10%;业绩达到600万可拿12%;业绩达到1200万可拿15%。

对于合伙人来说,除了上述这些奖励之外,还有“分红收入”可拿:公司每月把合伙人销售的肽爽喷雾所得到的业绩累积起来(还有一种说法是公司把全部市场销售的肽爽喷雾所得到的业绩累积起来),按照每瓶7元的分红,平均分给所有合伙人。比如这个月,销售了一千万瓶,同时公司共有一千名合伙人级别的经销商,那么每位合伙人在这个月就能拿到分红收入7万元。合伙人的另外一个权益就是可以直接收下面这三个级别的小代理商。

对于上述制度,本平台也请来了行业专家对其进行分析,该专家指出:“上述文字内容已经清晰地描述了该模式的门槛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行为了,奖金拨比在70%以上,大单设计不符合新零售定义,圈钱嫌疑很大。”

后 记

近些年来,伴随着国内化妆品行业的火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等乱象也愈发引人关注。而在早前,《化妆品命名指南》的出台,就已经对一些“超范围宣传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至于艾常释在今后会如何发展?打造年入百万的合作伙伴一万名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围绕着肽爽喷雾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又能否得到公司方面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文章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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