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及近37万人的特大传销案件判决书。该判决书揭开了“大狮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案的部分内幕。鹰鉴在判决书上看到,“大狮集团”传销犯罪团伙首犯岳本华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返还佣金的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并将商品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加价50%或100%卖给会员们。
经审理查明,2016年,岳本华先后成立青岛大狮公司等十二家公司(传销内部称之为大狮集团),并担任十二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监事。岳本华利用公司资质先后上线注册运营了中销联合(又名国人商城)、赚客帝国(又名爱尚集市)、星通易赚、尚品库、翠都优选、盘古邦、九龙璧、一壶茶、开心海豚、乾多多、文惠王11款手机APP,通过虚假宣传,引诱参与者参加,并通过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100元入会等方式开展传销活动。
2019年3月,青岛警方对“中销联合”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岳本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岳本华被抓获后供述,用户下载APP之后,首先进行登录并填写完善微信号、电话号码、真实姓名、性别、生日、职业等信息,普通用户在平台上购买商品没有返佣金权利。普通用户想要获得返佣金权利,必须在平台购买指定的商品、大礼包,或花100元购买资格或通过赠送方式开通资格。然后通过发展下级会员,从下级会员购买商品中获得返利,会员发展的下级会员越多,赚取的钱也越多。
岳本华还供述,公司所有业务都是在手机APP上以返还佣金的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到公司买东西的方式赚钱,公司卖给会员的商品价格都高于市场价,一般加价50%或100%。加价的钱里面其中一部分用于会员返,剩下的就是公司的盈利。
2017年9月,被告人彭某琴经他人介绍,先后注册由岳本华成立的青岛大狮公司等开发运营的中销联合等11个APP,成为推广员,参加由青岛大狮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
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彭某琴建立微信群,通过对身边人员劝说、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鼓动下线人员购买“大礼包产品”成为会员,从其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
2018年8月14日,彭某琴按照青岛大狮公司的要求,以个人独资形式注册成立成都大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师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
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期间,彭某琴收到岳本华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的公司返利款共计772.7万元,并按青岛大狮公司的安排,以组织下线人员外出旅游,购买公司“三皇五帝”产品为名,向158名线下人员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金额发放返利。
经鉴定,彭某琴依托“中销联合”传销团伙,在上述11个APP共发展下线人数369640人。
蒲江县人民法院认为,彭某琴组织、领导以参加“中销联合”等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彭某琴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69640人,属情节严重。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彭某琴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文章来源:裁判文书网, 特此鸣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